各市、縣(市、區)經信局,各有關服務機構: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工信部企業〔2023〕213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匯聚服務資源,建立全省優質服務機構庫,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壯大和專精特新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一批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征集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登記,以向中小企業提供管理咨詢和診斷服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檢驗檢測和產品認證、標準制修訂、品牌建設和商標注冊、知識產權服務、數字化改造、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和產學研合作等專業服務為主營業務,在本領域服務能力和服務業績突出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類型服務機構(分支機構除外)。
二、基本條件
申報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
(二)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具有相應的服務資質。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四)有優秀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主要負責人誠信、守法,企業服務專職人員一般不少于10人。
(五)服務業績突出,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和質量穩步提升,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三、申報流程
(一)在線申報。1月15日前,申報單位可以通過機構自薦或有關部門推薦等方式進行在線申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申報途徑:浙江省企業之家網“優質服務機構庫”功能模塊,https://zj87.jxt.zj.gov.cn/。
1. 機構自薦。申報單位進入浙江省企業之家網“優質服務機構庫”功能模塊,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法人賬號登錄后直接填報(無相關賬號可自行注冊),并按照提示上傳申報表(附件1)蓋章掃描件及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
2. 部門推薦。各地經信部門及省級有關部門可結合日常工作掌握情況,匯總推薦一批相關的專業化服務機構,通過浙政釘向聯系人報送匯總表(附件2)蓋章掃描件,并通知被推薦單位按機構自薦流程完成申報。
(二)綜合評審。2024年1月31日前,省經信廳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一批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
四、管理使用
(一)遴選入庫。經遴選確定的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統一納入優質服務機構庫,相關信息通過浙江省企業之家網進行公開發布,并提供在線查詢。
(二)應用場景。入庫機構可作為各地開展專精特新企業診斷指導和對標提升、小微企業服務券、園區精準服務入園企業、企業管理對標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等服務企業項目的備選供應商,也可為企業選擇服務機構提供參考。
(三)動態管理。根據對入庫服務機構的監測和評價情況,建立優勝劣汰機制,實行“有進有出”動態管理。
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的入庫、出庫標準,監測評價辦法等相關管理制度,以后續出臺的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為準。
申報聯系人: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秦春林,0571-85154906;省經信廳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張余寬,0571-87059132。
技術支持:胡汪儀,0571-86823889,1539701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