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加強產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精神,推進創新成果轉化,加快創新產品開發,不斷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結合《浙江省推進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 加快制造強省建設的實施方案》(浙制高辦〔2023〕19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
重點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等領域,申報領域方向詳見申報系統。
二、浙江制造精品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為在浙江省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運營良好,在省內建有研發機構和生產基地的企業。
(二)申報產品應聚焦細分市場,市場占有率高,技術水平領先,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
(三)浙江制造精品分為先進制造類、數字技術融合類、特色(消費品)類三個類別。先進制造類聚焦智能裝備、先進交通裝備、特色專用裝備、節能環保與新能源裝備、新材料、醫療器械等領域,通過技術研發、工藝改進、制造方式轉型升級等手段,開發生產一批技術先進、質量穩定、可靠性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先進制造類精品。數字技術融合類聚焦數字經濟重點領域,通過推動5G、VR/AR、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數字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以及量子通信、腦機接口、人形機器人、元宇宙、通用人工智能等具有潛力的未來產業,開發一批數字技術融合類精品。特色(消費品)類聚焦健康、醫療、養老、育幼、家居等民生需求,順應消費升級趨勢,融合優秀文化元素,開發一批引爆市場需求的日用消費優品、新銳時尚爆品、消費潮品等特色(消費品)類精品。
(四)申報產品需為近三年(2021-2023年)上市產品,按照3類申報類別,產品近三年平均銷售收入分別達到800、600、600萬元(山區26縣分別不低于500、300、300萬元)。申報企業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3%。
三、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
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浙江省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運營良好,在省內建有研發機構和生產基地的企業。申報產品需在2021-2023年期間通過省經信廳工業新產品評價。
(二)申報產品在工藝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升級、質量改進等方面有顯著提升,技術水平評價達到國內領先及以上。
(三)申報企業上一年度(2022年)新產品產值率達到全省行業平均水平以上,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3%。原則上產品銷售收入不低于600萬元(山區26縣不低于300萬元)。
四、申報和認定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報。由所在地經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企業可通過新智造公共服務應用(https://xzz.jxt.zj.gov.cn)上傳相關材料(附件1),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1月19日。
(二)地方初審報送。本次采用系統線上申報,各地經信部門于1月26日前通過浙企智造在線協同管理系統(https://xzz.jxt.zj.gov.cn/adminPcXzz)完成初審,統一將行文并附申報匯總表(附件2、3)上傳系統。寧波市及所轄縣(市)由寧波市經信局統一匯總報送。省屬企業需通過省國資委審核推薦。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相關企業需通過所屬制造業創新中心審核推薦。匯總表電子版同步發送至郵箱:13675856437@163.com。原則上每家企業申報“浙江制造精品”和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數量各不超過1個。本次申報推薦名額詳見附件4。
(三)組織評審認定。省經信廳將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在對申報材料審核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綜合確定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名單。
(四)加強應用指導。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可按規定享受“互聯網+政府采購”的相關政策。請各地加強政策宣傳和指導,擇優推薦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質量可靠、經濟效益好的產品,不斷提升浙江制造品牌美譽度。
省經信廳技創處聯系電話:0571-87058112、87058172;省技創中心聯系電話:0571-88229695;平臺操作使用咨詢聯系電話:15868134267。
來源| 技術創新處(人工智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