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為加強工業遺產保護利用,傳承和弘揚優秀工業文化精神,根據工信部《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24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產認定申報和第一批、第二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3〕6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產認定申報推薦工作,同時對第一批、第二批認定的國家工業遺產進行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產推薦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應在浙江省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產權關系明晰、工業特色鮮明、工業文化價值突出、遺產主體保存狀況良好。具體評價指標見附件。
(二)申報程序。
1.按屬地原則申報,由遺產所有權人作為申報主體并填寫《國家工業遺產申請書》,通過當地縣(市、區)經信局初審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設區市經信局提出申請。
2.各設區市經信局接到申請書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后,向省經信廳上報推薦名單并明確推薦順序。
3.省經信廳將依據上報情況對我省工業遺產基礎數據、資料進行更新完善,視情建立工業遺產名錄庫,同時組織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對代表性強、保護利用價值高的優秀項目將評定為省級工業遺產,并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申報國家工業遺產。我省此前已獲評國家工業遺產的項目自動納入省級工業遺產名單。
二、第一批、第二批國家工業遺產復核工作
請相關設區市經信局組織所轄地區對第一批(2017年)、第二批(2018年)認定的國家工業遺產項目單位核心物項保存狀況、保護利用規劃實施情況、保護管理措施、活化利用情況等進行初核,組織項目單位填報《國家工業遺產復核表》,并提出復核意見建議,上報省經信廳。根據工信部有關工作要求,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未主動申請復核的項目單位,視為放棄“國家工業遺產”稱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工業遺產是工業文化的重要載體,這次工業遺產申報與復核直接關系各地工業文化工作的實際成效。各地經信局要切實增強對工業軟實力建設的重視程度,提高對工業遺產保護利用的價值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發動,深入挖掘所轄地區工業遺產資源,摸排工業遺產項目,積極組織遺產項目所有權人開展申報工作,推薦能代表本地區特色的工業遺產。
(二)嚴格審核。各地經信局要認真幫助和指導遺產所有權人填寫《國家工業遺產申請書》,提供所要求的遺產項目價值、保護利用工作基礎等各項描述和證明材料。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核,確保完整、全面、規范和真實,所有材料內容均不能涉及國家秘密,符合國家保密管理規定要求。
(三)按時報送。請各設區市經信局將推薦文件、申報材料、復核材料(文字版一式四份、電子版U盤一份)統一匯總,并以正式文件于2024年1月28日前報送省經信廳。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浙江省經信廳生產服務業處,郵編:310007。
四、其他事項
國家工業遺產申請書、國家工業遺產復核表可在省經信廳網站“首頁 >通知公告>文件通知”欄目
具體網址為:
http://jxt.zj.gov.cn/col/col1582899/index.html
聯系人及電話:包從開 0571-87058270
來源:浙企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