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印發《浙江省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方案》,部署了21項加快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工作。
為加快推進房地產去庫存工作,促進浙江省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浙江省近日印發《浙江省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部署了21項加快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工作。
《行動方案》的目標任務,是到2017年,全省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至43個月的合理水平。到2020年,全省兼并、重組、淘汰房地產企業20%以上,強企名企市場份額達到75%以上,產業集聚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建立完善的土地供應、開發經營、財稅金融、統計監測等房地產政策制度,房地產投資、商品房銷售和商品住宅價格保持基本穩定。
“《行動方案》與僅僅刺激市場的‘救市’政策有本質區別,其目標包括四大方面:去庫存、穩價格、促轉型和建機制。”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行動方案》按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要求,堅持促進需求、消化庫存和穩定價格相結合,堅持去庫存和調結構相結合,堅持優化存量和引導增量相結合,逐步化解區域性、結構性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放寬購房落戶限制
據省房地產監管分析平臺統計和分析,年初以來全省新建商品房市場成交活躍,庫存繼續回落,房價基本平穩,市場繼續保持穩定向好趨勢。截至5月31日,11個設區市市區新建商品房可售房源5919萬平方米,按近12個月的月均銷售量測算,商品房庫存消化周期為15.9個月;其中,商品住宅可售房源3072萬平方米(241359套),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9.8個月。
“目前,浙江省的房地產整體庫存水平是合理的,要‘去’的庫存是一些區域性、結構性的庫存,如縣級市、中心鎮;還有一些地區要增加商品住宅庫存。”該負責人表示,比如杭州,截至6月底,市區住宅存量已經降至72982套,去化周期僅需6個月,供求關系緊張又易引起房價波動,“《行動方案》提出了10至43個月的合理范圍,就是針對浙江省庫存的這一特點。”
為有序化解庫存,促進供需平衡,《行動方案》提出8個方面有力措施,其中,不乏創新亮點。
為釋放住房需求,鼓勵新市民購房和農民進城購房,《行動方案》要求“全面取消縣(市)購房落戶條件限制,放寬除杭州外的設區市市區購房落戶關于建筑面積、資金額度要求”。“一線城市供求關系緊張不會持久,倒不如把目光投向浙江的一大片特色中小城市。”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城鄉建設經濟系主任、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近日表示。全面取消縣(市)購房落戶條件限制,將大大降低新市民、農民進城購房落戶的門檻。
在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庫存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對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許房地產企業實行整體用途轉換,涉及土地用途改變的,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商業地產去庫存,一直是個難點,5月底,全省的非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49.1個月,其中最高的寧波達74.8個月,去化時間超過6年。“國務院6月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提出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后,已經有許多商業地產企業來向我們詢問相關政策。”這位負責人說,《行動方案》從省級層面對商業地產去庫存作出了政策探索。
制定預案應對房價異常波動
1-5月,浙江省11個設區市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3765元/平方米,同比上漲13.2%;其中,杭州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43710元/平方米,同比上漲7.2%;寧波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3012元/平方米,同比上漲7.1%;溫州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20844元/平方米,同比上漲27.1%。
穩房價,不僅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更事關民生。“《行動方案》要求各市、縣(市、區)制定住宅價格異常波動應對預案。”該負責人說,“接下來,各地將提出穩房價的目標,如果超過了目標范圍,就要采取措施。”
《行動方案》的要求十分具體:“對于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超過20個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讓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過30個月的市、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原則上暫停新開工各類保障房工程。對于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小于8個月的市、縣(市、區),應及時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加快房企轉型升級
“商品房的庫存,還與供給結構不合理有關。”這位負責人解釋,“一些庫存是由于過去政府在供應土地時沒有考慮長遠,一些是由于企業拿地建房時決策失誤,一些是由于產品設計跟不上主流市場變化。”
所以,優化供應結構、加快房地產企業的轉型升級,是《行動方案》的一個重要著力點。這些產業政策包括:發展跨界地產、提升產業水平、發展總部經濟、推動兼并重組、落實減負措施。
其中,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智慧住宅等內容,都被列入到《行動方案》中,其目的是引導企業研究住房需求,創新產品內涵,彰顯浙派人居品牌。“希望房地產企業積極探索產業升級。對企業來說,一開始會增加資金成本,對技術管理都會有更高的要求,但政府也會加大對強企名企開發項目、全裝修項目等優質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萬事開頭難,一旦技術領先,就會形成技術壁壘,今后企業將發展得更好。”該負責人說。
《行動方案》不僅要求加快培育全省房地產強企名企,重點發展一批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的省級強企名企,還要求各地推動待建在建項目較多、在當地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二級以下房地產企業兼并重組,有序淘汰項目開發單一、處于尾盤銷售、無法正常運行等情況的房地產企業。其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兼并、重組、淘汰房地產企業20%以上,強企名企市場份額達到75%以上,產業集聚發展能力明顯提升。
完善房地產政策制度
產業要發展,制度是保障。《行動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的土地供應、開發經營、財稅金融、統計監測等房地產政策制度。
如在完善土地供應制度方面,《行動方案》要求完善房地產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嚴格控制宗地出讓規模,平抑出讓地價波動。將規劃設計條件明確的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等符合綠色建筑的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探索土地彈性年期出讓等。
另一個方面,完善統計監測制度也被列入《行動方案》中,要求進一步完善房地產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分析制度,建立完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商品房庫存統計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7月,全省商品房庫存將向社會公布,這是一個全域的數據,將涵蓋全省90個縣(市、區)。”該負責人說。(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