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渴
“這是個很特殊的產業,”趙玉文表示,“目前其發展主要依靠政策推動。國外正是因為有了政策的推動,市場啟動得很快。這是‘作為’和‘不作為’的問題。我們是因為國外‘為’了,所以市場在外,如果我們自己‘為’了,市場將會更大。”
他認為,盡管2005年就公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但對于光伏產業來講,其實施還沒有完全到位。“光伏發電成本2元多,上網電價4元多,而常規能源上網電價才0.4元。面對強大的常規能源,光伏發電顯然無法進入市場參與競爭。”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國家對太陽能發電的慎重可以理解。“但越是不進入市場,就越是發展不起來。”
趙玉文指出,光伏產業分為兩種市場:一種是工業應用,如通訊、工業管道應用等,它不受政策影響,市場不大,發展緩慢;另一種是能源應用市場,“如不靠政策法規,這個市場發展也將很慢。
“但現在我們講‘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化石能源’,主要考慮的是能源的替代,因此,政府應加快對光伏實施可再生能源法,用政策趕快擴大市場,進行規模應用。”趙玉文說。
“而大規模使用會使其快速降低成本,使其盡快實現可替代性。”他還向記者介紹,“光伏產業有一個特點--規模擴大一倍,成本就能降低20%。所以,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法》及相關政策,擴大規模以促進降低成本,10~20年之后,光伏發電就完全可以和煤電競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