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工業經濟發展也應遵循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轉變發展思路,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為深入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加大工業扶持力度,切實轉變工業經濟發展方式,我縣對工業扶持政策進行修訂完善,以加快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步伐。
實施強企戰略
針對性地選擇不同類型具有代表性的企業開展培育試點,發揮大企業在推進“工業強縣”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根據獲得省“三名”培育、隱形冠軍(單打冠軍)企業的不同級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分類獎勵;根據考核情況分規模給予上臺階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的上臺階獎勵;做好對龍頭企業、大企強企、高成長企業成長性的專項考核并給予一定的獎勵。對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前10佳企業予以通報表彰并每家獎勵20萬元。鼓勵大企強企兼并重組,擴大生產規模,對重點培育的內培企業受讓本縣國有工業建設用地的,經績效考核,對考核優良的按用地面積給予不超過180元/平方米的獎勵。
鼓勵企業加大有效投資力度
對生產性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生產性設備投資額不超過25%的標準分檔分類予以資助。對重大項目資助額超過2000萬元的,超出部分分期撥付。
對購置我縣企業生產的設備,在相應投資政策基礎上再給予5%資助。對通過設備融資租賃等形式進行投資的,在規定期限內的投資,在相應投資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5%資助。鼓勵企業采購工業機器人,給予企業相關設備購置款25%的資助。
新辦企業(包括新供地和新租賃企業)投資項目享受相關技改政策,需在其備案期間(不含備案延續期)內任一年度有實際產出,一級土地市場新供地企業且需達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投資強度。
推進小微園建設及節約集約用地
對經縣批準的小微園區,建筑占地500平方米以上的廠房達到4層以上的,對第4層及以上的建筑面積予以獎勵100元/平方米。
對受讓經縣批準的小微園區的生產性廠房占地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經績效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受讓工業建設用地50元/平方米的獎勵。
推進高層廠房建設。對舊廠區改建、擴建為4層以上廠房(不包括辦公、宿舍、綜合樓等)且建筑占地2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層廠房改造項目,對第4層及以上的建筑面積予以獎勵100元/平方米。
加大對裝備制造企業的扶持,鼓勵企業對大型設備的使用,對因生產工藝影響,不適宜改建、擴建多層廠房建設,但廠房檐口高度30米以上,可視同為4層廠房建設,按高層廠房建設予以補助。
轉讓國有工業建設用地的,獎勵受讓方每平方米50元。本條款和大企強企內培企業受讓建設用地績效考核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
推進節能降耗工作
對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省“綠色企業”、國家“環境友好企業”、省級工業循環經濟試點企業等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節能降耗優秀企業給予不超過8萬元的獎勵。
鼓勵企業開展供配電系統節能監測、鍋爐節能監測、能源審計、水平衡監測等,對經國家、省、市備案的有資質的機構完成監測后改進有明顯節能效果的,分別給予3萬元的補助。在重點用水企業中開展節水型企業創建,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每年安排一定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重污染高耗能和“低小散”行業整治提升、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削減排放等工作。
加大技術創新投入
鼓勵企業建立技術創新平臺,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新認定省級以上重點產業技術聯盟的,給予聯盟的主要依托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通過驗收的省級、市級技術創新項目和重點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國家級、省級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認定和優秀工業新產品鑒定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國家級、省級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20萬元獎勵;“浙江制造”精品、省“機器換人”先進適用裝備推廣目錄產品、省市“機器換人”示范企業、智能制造示范企業等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穩步有序推進裝備制造業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工作,對列入省保險補償支持對象的企業,給予不超過上級財政補貼50%的配套補貼。
加快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對獲國家、省、市認定的工業設計園區(基地),給予一次性不超過4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級設計中心認定的工業設計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參加國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門組織的工業設計產品大賽,按獲獎類別給予不超過10萬的獎勵。
激勵企業管理創新
積極推廣精益化等現代生產管理模式,對實施精益化生產、數字化管理等管理創新的企業,成效明顯的,給予咨詢實際費用發生總額30%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組織企業到先進地區先進企業學習企業管理經驗和開展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并開展相應活動,加快推進我縣企業導入精益化等現代生產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
推進數字經濟發展
對列入國家、省、市“兩化”融合的重點計劃項目和經縣級備案的“兩化”融合項目,分別給予實際軟性投入30%和25%的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省級、市級兩化融合、數字(信息)經濟試點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省級、市級企業上云試點(標桿)企業和云平臺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
鼓勵企業購買云服務。與云服務平臺及運行企業簽訂服務合同,按實際發生的信息化服務費用的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年度補助不超過20萬元。積極實施政府統一購買服務。
加快培育智能制造工程服務機構。對列入市級工業云平臺建設的項目按設備和軟硬件工具的購置實際支出額的25%、3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對年營業額500萬元以上的軟件企業購買軟件開發云服務費用,按30%給予補助,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在我縣注冊設立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務公司、信息和軟件及精益管理等生產性服務企業,其年度工程和信息咨詢服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根據相應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培育智能制造項目。實施機聯網工程,大力培育“數字化車間”“物聯網工廠”,對列入市級“數字化車間”“物聯網工廠”的示范項目,設備投入按25%給予資助,網絡軟硬件投入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首次通過軟件企業核查和軟件產品認定的,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一年單家企業補助不超過3個產品。
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制造業“雙創”平臺等示范(試點)項目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列入省級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項目獲得上級資金資助的,縣財政按照1:1比例給予項目實施單位資金配套。
鼓勵企業軍民融合發展
對取得國家軍工許可認證等資質并開展實質性合作的;獲得省級(國家級)軍民融合示范企業稱號的;對當年列入國家、省《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的;參加國家、省級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并獲獎的,分別給予企業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促進小微企業發展
對新列入規模統計庫的企業;被評為省小升規創業之星、成長型企業、省創新型示范企業的;通過省經信部門組織的信用評級企業的等,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
加強創新服務平臺和行業協會建設
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中的作用,鼓勵發展區域性、專業化的創新服務機構;探索建立對工業產業行業協會及專業協會的年度考評機制。根據考核結果,每年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提升社會中介服務能力。經縣轉升辦批準,對承辦或參與縣級及以上政府“機器換人”“兩化”融合、精益化管理等專項技術交流和推廣活動的,每次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
積極爭創國家級產業基地,對獲評國家級產業基地(制造業)稱號的行業協會,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復評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
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展會
經主管部門備案批準,對企業和本縣行業協會組團參加上級政府和經信、商務、國家級產業集群主管單位等部門主辦或推薦的大型展會的,給予適當補助。
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
對《武義縣金屬制品行業改造提升省級試點實施方案》中明確的相關行業企業,加大專項扶持力度。
(新聞來源:武義縣經濟商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