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銀行鉚足了勁發力推廣ETC,并推出送通行費、加油返現、一元洗車等多重優惠吸引車主辦理ETC業務。據《北京晚報》報道,一些車主辦完后發現,部分銀行ETC業務存在營銷陷阱:有的借記卡辦理ETC時被莫名開通了消費貸款業務,有的卡片存在盜刷風險,但對這些風險一些銀行卻很少提示。
據統計,截至2018年底,我國汽車保有量2.4億臺,ETC用戶為7656萬人,占比約為32%,可見,ETC市場空間不小。在利益驅使下,各金融機構圍繞推廣ETC推出各種營銷措施,但這些措施中也不乏給消費者“挖坑”的套路。
正所謂“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有的金融機構表面上拋出多重優惠吸引客戶,可背地里已經給客戶挖好了大坑,就等客戶不知不覺跳下去。這固然可能跟金融機構本身為了防范風險有關,但是這種風險不應該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就拿消費貸來說,一旦強制將ETC綁定消費貸,車主一不小心就要支付利息,這不是強買強賣嗎?
在日益倡導誠信經濟和法治經濟的當下,這樣的陷阱不應該存在。ETC消費陷阱影響到這項惠民政策的落地,讓民生獲得感打了一定的折扣。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兩年內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這是政府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項切實舉措。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廣ETC,應該堅持公正、陽光、透明的底線和原則,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而不應只顧自己卻坑了消費者。
民生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服務消費者,就應該從一點一滴的小事上做起,多為消費者著想,盡到告知的義務,少讓消費者蒙在鼓里,埋下風險隱患,這樣才能贏得市場的回饋和社會的尊重,也才能使一些惠民政策真正惠及老百姓。當然,消費者也要多長一個心眼,大膽地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選擇誠信經營、質量可靠的金融機構辦理ETC,并且要注意風險提示,防止權益受損。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