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共同發布《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2020通知”),隨后財政部經建司又發布了對該通知的官方解讀。“2020通知”甫一發布,即對氫能燃料電池行業激起巨大反響。對此,我們談一下自身的理解。
一、“2020通知”對燃料電池的表述,極具新意
在我們看來,“2020通知”的表述,至少有三個方面出現了重要變化:
1.車與電池分類施策
在動力電池年代,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邏輯是以車為主體,帶動產業鏈的發展。燃料電池在過去的十余年時間內,亦是如此。但“2020通知”將車與電池分開處理,著重提出了產業鏈建設在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地位。這意味著原先在幕后的電池和零部件企業,將從幕后走向前臺。
事實上,目前以質子交換膜技術為主體的燃料電池系統,純以技術發展情況看,在功率密度等性能指標方面,已有了長足進步,但在千瓦成本、壽命、故障率、一致性等面向商業應用的工程類指標方面,實事求是的講,還需要進一步驗證或大幅度改善。這需要對“批量”和“成本”兩個關鍵強耦合因素進行解耦。
顯然,單純的燃料電池車輛的補貼,對于產業鏈的影響,是串行的,并不能有效的處理上述的問題。但針對產業鏈各個環節同時發力,使產業政策從“串行處理”轉換為“并行處理”,這一變化,對氫能燃料電池產業的發展帶來的積極促進作用,很值得期待。
2.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角色轉換
與動力電池相比,氫能燃料電池的發展,具有更為深遠的意義和價值,應用的領域更為寬廣。氫能燃料電池產業如何發展,有待于對各類技術路線和商業模式的深度探索。國內各省市自治區經濟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政府財力均有巨大差異,如何因地制宜,因業制宜發展氫能燃料電池產業,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課題。
從這個角度看,將其理解為新一輪的“十城千輛”,我們認為,還是不夠的。不妨更進一步理解為,這是省與省,市與市在新興產業領域中全新競爭模式的開啟。批量,只不過是其中的一項政策措施而已。而這一創新模式,有可能帶來的變化包括:一是,對省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對新興產業進行更為專業的考量和安排;二是省市有望獲得更為靈活的政策空間和發展空間;三是,氫能燃料電池產業的發展路徑、技術路線、商業模式有望形成百花齊放態勢;四是,或許將來這會成為省市競爭模式的常態。
3、產業發展預期進一步明確
2017年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路線圖提出了2020年5000量,2025年5萬輛,2030年百萬輛的發展目標。“2020通知”中明確了“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兩者表述內在邏輯自洽,說明中央部委層面對燃料電池產業發展的預期已經形成共識或部分共識。而明確的產業發展預期,對于引導產業發展,資本投入,均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堅定信心、抓住機遇,推動產業快速發展
希望只會遲到,但不會缺席。此輪政策措施的表述,在我們看來幾乎是對氫能燃料電池行業的最佳選擇。2019年以來,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針對產業發展的實際困難,在不同場合,主張以“批量化、產業化、國產化”為主線,積極推動燃料電池成本下降,推動產業落地發展。此輪政策在不久的將來,有望落地。或許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方向是正確的,未來可期。
因此,我們建議:
1.有產業基礎、經濟基礎、需求基礎的省市,要積極謀篇布局,喝“頭啖湯”;
2.未來燃料電池領域的競爭,實際上是城市綜合實力的競爭,要因地制宜,因業制宜,走出同質化的怪圈;
3.技術將成為產業的核心驅動力,成本將成為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氫能燃料電池企業要充分重視技術和成本的重要作用。行業發展,需要實干家;
4.產業鏈的建設,呼喚有雄心、有能力的制造企業的加入。氫能燃料電池在未來,是萬億級的市場。當前預期已明朗,同志須努力了。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深耕氫能燃料電池多年,目前已經形成了行業研究、產業服務、專業會展三位一體的服務能力。尤其是,在產業鏈建設方面,中機聯具有十分通暢的行業渠道和資源,我們十分愿意與業界同仁一起,共同開創氫能燃料電池產業的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