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水電成為需要積極發展的能源種類。我國的水資源稟賦、水電開發利用程度以及節能減排要求等因素,共同決定了“十二五”期間大力發展水電。
我國的水資源稟賦
我國幅員遼闊,蘊藏著豐富的水力資源,理論年發電量6 萬億千瓦時,技術可開發容量和經濟可開發容量分別為5.42 億千瓦和4.02 億千瓦。但“十一五”期間,水電沒有得到與資源稟賦相應的重視。2007 年至2009 年的三年間,全國核準的水電容量分別僅有234 萬千瓦、724 萬千瓦和737 萬千瓦,幾近停滯。“十一五”期間水電開工量只有2000 多萬千瓦,遠低于7000 萬千瓦規劃。
從我國的能源格局和能源的使用趨勢看,水電的發展對我國能源發展意義重大。國務院發展中心預測,2020 年我國電力需求將達4.6 萬億千瓦時(相應裝機容量超過10億千瓦),比2005 年增加1 倍多。
能源短缺是我國目前和今后相當長時期內面臨的挑戰,人均能源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如果按現有開發力度,我國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的可開采儲量僅能維持20 年、50 年、100 年。我國水電(技術可開發量) 年可發電2.47 萬億千瓦時,折算為12.4 億噸原煤或6.2 億噸原油。
水電早開發一年,從理論上每年就能節約12.4 億噸原煤或6.2 億噸原油,大大節約其它能源的耗費。
從我國水資源的分布情況看,資源分布很不均衡,呈現西部多、東部少的特征,特別是我國西南部的云南、四川、西藏、貴州和重慶5(省、區)市的技術可開發容量和經濟可開發容量,分別占全國的67%和59%,而云南、四川兩省的水電資源又占西南地區的61%和85%。待開發的西南水電主要集中在云南、四川兩省的大渡河、雅礱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五大流域,其中五大流域干流在兩省境內共規劃79 個梯級水電站,總裝機容量達到1.6 億千瓦,多年平均發電量為7567 億千瓦時。
十二五積極開發水電
鑒于我國可再生能源儲量及開發條件有限,經濟增長對電力需求的快速增長和對能源的進口依存度快速提高的現實,勢必把發展水電的任務,提高到國家能源安全的戰略高度。種種跡象也表明,因水電開發環保問題產生的爭議正在沿著從激進對立到理性客觀的方向發展:2010 年10 月20 日,雅礱江上的官地水電站(裝機240 萬千瓦)和桐子林水電站(裝機60 萬千瓦)開工,投資額分別為430 億元和63 億元,分別計劃于2013 年和2043 年竣工;在此之前,金沙江金安橋240 萬千瓦水電項目和西藏藏木水電站都已獲得正式批復;2010 年7 月23日,魯地拉和龍開口水電站通過環保測評,獲得批復。
步入“十二五”,各項利好政策的漸次發布,也預示著新一輪水電開發大潮即將來臨。
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十二五”能源發展思路,將在保護生態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加大重點流域開發力度。在水能資源豐富、建設條件較好、開發程度偏低、環保論證充分的金沙江下游、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中下游、黃河上游等水電基地,開工建設一批大中型水電站或推進前期工作,早日建成向家壩、溪洛渡等大型水電站,全年水電新開工規模力爭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
在我國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初稿中,大水電建設的目標再次得到彰顯。初稿提出,“十二五”期間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將重點圍繞重大水電基地工程、千萬千瓦級風電工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等工程展開,水電建設是我國“十二五”主攻方向之一。
預計“十二五”期間,水電開發的基調是繼續加快開發利用程度較高的長江上游、烏江、南盤江紅水河、黃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閩浙贛和東北等7 個水電基地,重點布局開發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怒江、黃河上游干流、雅魯藏布江等水電基地。同時,我國也將更加重視境外水電資源的開發利用,重點開發緬甸伊江上游水電資源。
到2015 年,全國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預計達到2.84 億千瓦左右,水電開發程度達到71%左右,其中東部和中部水電基本開發完畢,西部水電開發程度達54%左右。到2020 年,全國水電裝機預計達到3.3 億千瓦左右,全國水電開發程度達82%,其中西部水電開發程度達到67%。2015 年抽水蓄能電站規劃裝機容量4100 萬千瓦左右,2020年達到6000 萬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