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稱,目前商務部正對《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進行完善,以改變國外汽車廠商在進口車市場上近乎壟斷的地位。《辦法》自推出之日起就處于風口浪尖,經過了一年的爭議后,其調整完善終于擺上了桌面。 不過記者從滬上幾家進口車代理商處了解到,由于尚未收到相關信息,因此公司今年的計劃不會因此改變。
據悉,在第四屆中國進口汽車高層論壇上,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司長王琴華表示,自《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實施以來,由于缺乏細則,導致國外公司通過將國產車和進口車并網銷售,加大了對銷售網絡的控制,因此現在有必要進行完善。
2007年1月1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當時規定,從事汽車品牌銷售必須先取得汽車生產企業或經其授權的汽車總經銷商授權,獲得授權的經銷商才能到工商部門備案。未經授權的汽車經銷商需要退出汽車銷售市場。
由于當時國內進口車經銷商大部分都沒有廠商授權,因此《辦法》直接導致了國內進口車經銷商數量的大幅減少,這使進口車市場的競爭壓力大大減小,不過“幸存”下來的代理商剛松了口氣,就很快被來自廠商的壓力擠得透不過氣。由于國外汽車廠商對經銷商擁有生殺大權,因此幾乎可以隨意調整每月在華投放進口車輛的額度,據了解,由于廠商先是測算了國內對該車型的需求量有多大,然后就根據這個數字投放車輛,因此進口車市場一下子從以前的‘供大于求’變成了‘供不應求’,經銷商也無法可想。而這也造成了去年整體車市低迷,但進口車卻“逆市漲價”的怪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