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財政杠桿作用 推動裝備制造業發展
——財政部、工信部、中國保監會解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如何投保”
財政部、工信部、中國保監會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被納入工信部發布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產品,其裝備制造生產企業可自主投保。保監會及保險業行業協會指導監督保險公司為其定制綜合險。
也就是說,綜合險投保主體為制造企業,購買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用戶為保險受益人,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提供保費補貼,保險標的為列入工信部《指導目錄》的裝備。其核心是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激發保險功能,降低用戶風險,加快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推動裝備制造業發展。
針對業界普遍關注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的背景、內容、意義、綜合險條款的編制、內容、特點、如何理賠、財政如何補貼,以及三部門的分工合作”等情況,財政部、工信部、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做了權威解讀。
360多項裝備可投保 首批《指導目錄》涵蓋0個領域
我國裝備制造業經過多年快速發展,產業體系日趨完善,但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重大技術裝備應用推廣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裝備制造業的轉型和升級。
近期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將“依靠創新培育制造業競爭新優勢”和“大力實施制造強國戰略”作為2015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之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財政部、工信部、保監會針對重大技術裝備市場初期應用瓶頸,研究形成了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
該政策最大特點是堅持市場化原則,除重在激發市場機制作用外,還體現在:一是《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不設行政門檻,符合《通知》所明確條件的裝備自然列入目錄。二是綜合險具體條款不作硬性要求。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示范條款,保險公司參照制訂合同條款。三是保險公司自主承保。鼓勵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承保,符合要求的保險公司也可單獨承保,確保市場充分競爭。參加試點的保險公司名單將在中國保監會、財政部、工信部門戶網站上公布,方便裝備制造企業投保查詢。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出臺這一政策力求實現多方共贏:一是推動我國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的核心是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激發保險功能,以市場化方式分擔用戶風險,加快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二是搭建制造企業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平臺。利用好這一市場,不僅裝備制造企業、用戶受益,保險公司也會從中開辟新的業務空間。三是探索完善公共財政市場化支持方式。一方面,通過適當財政資金補貼,引導裝備制造企業投保和保險公司承保,以市場化方式降低用戶風險;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實現財政資金扶持效應的放大。四是利用保險功能建立重大技術裝備風險防控機制。將裝備市場與保險功能有效對接,符合保險作為社會生產和生活的“穩定器”的定位。
保險的“標的”是列入《指導目錄》的裝備。據介紹,《指導目錄》由工信部牽頭制訂,根據重大技術裝備發展情況每2~3年動態調整一次。目前《目錄》已印發,包括0個領域360多項裝備產品,均納入本次試點。
制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體現了政府對重大技術裝備發展的引導。《目錄》中所列裝備的選擇,一是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是當前國民經濟建設和國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裝備;二是節能、節材、環保效果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三是首次進入市場推廣階段的重大技術裝備產品。
體現五大創新 中央財政首次補貼工業保費
那么,綜合險條款由誰制定和發布?各保險公司如何使用?上述負責人表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是專門針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提供的定制化創新型綜合保險產品,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訂并公開發布統一的示范條款。
保險公司提供定制化綜合保險產品承保質量風險和責任風險,其中質量風險主要保障因產品質量缺陷導致用戶要求修理、更換或退貨的風險;責任風險主要保障因產品質量造成用戶財產損失或發生人身傷亡風險。對于飛機、船舶及海工裝備、核電裝備等單價金額巨大的重大技術裝備,由投保企業與保險公司雙方自主協商,可以選擇按國際通行保險產品條款進行承保。
試點期間,鼓勵保險公司自主組成共保體使用統一的“綜合險”示范條款承保。符合要求的保險公司也可以單獨承保,但也要參照使用統一的示范條款。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應將“綜合險”產品條款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與其他傳統保險產品相比,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具有五大創新。上述負責人表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是三部委聯合行動,共同開拓創新的實踐探索,是保險業服務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一次新嘗試、新突破,具體體現為“五創新”:一是思路創新。突破傳統保險經營基于的大數法則,以險種組合和領域組合形成大數法則,創新思路,開展經營。二是產品創新。該產品是根據企業需求將質量險、責任險等突出風險集中打包而設計產生的一個新產品,既突出了保險保障的針對性,又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也降低了管理成本。三是承保創新。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價值高、風險大、標的少,在承保方式上鼓勵由多家保險公司組建共保體方式,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營原則進行承保。四是補償創新。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打破了傳統的“誰投保誰受益”的保險補償模式,采取生產方投保,購買方受益的做法,保險公司直接將賠款補償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購買方。五是模式創新。由中央財政對重大成套裝備的前三套或首批次合同保險費用給予補貼。這是中央財政首次在工業領域實行保費補貼,也是繼農業保險之后中央財政采取保費補貼方式支持的第二大類保險險種。
關于共保體的組建原則及運作模式,上述負責人介紹,試點期間鼓勵保險公司自主組成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共保體開展試點工作。
組建共保體主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共保體成員合計注冊資本金應不低于200億元;二是各成員近3年償付能力均不低于150%;三是共保體中首席承保人應由風險管理能力強、機構網絡健全、承保理賠服務優質、且具備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項目相關經驗的公司擔任。同時,要求共保體制定共保體章程,明確運作模式、成員進入退出機制和行為規范等;簽訂共保體合作協議明確各成員權利義務;使用統一的示范產品條款。中國保監會指導監督共保體組建,共保體應及時將章程、協議、產品等報中國保監會備案,共保體名單將在中國保監會、財政部、工信部門戶網站公布。
共保體的運作模式是,承保時,各承保公司按照承保比例出單,或主承保公司承保出單后向其他承保公司分保;理賠時,由出單公司及時向被投保企業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共保體中的各承保公司按其所承保的比例分攤。鼓勵共保體由主承保公司統一出單、統一理賠,并為被保險人提供高質量的承保、保險服務。
參與試點的各保險公司組建總公司直接領導的首臺套保險專業團隊,各保險公司信息和聯系方式將在中國保監會、財政部、工信部門戶網站上公布,投保人可直接與各保險公司聯系辦理承保、理賠事宜。其中,通過共保體主承保公司投保的,將由主承保公司統一出單、統一理賠。對于理賠時出現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問題,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經裁定屬于保險公司未如約履行條款等責任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取消其試點資格,并對社會公布。
三部門分工協作 試點初期按投保金的80%補貼
關于裝備制造企業最為關心的補貼申報流程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投保的制造企業,于2015年5月1~15日提交申請保費補貼文件。2015年4月30日以后投保的,于每年9月1~15日申請保費補貼。
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信部提交申請文件;中央企業通過集團公司向工信部提交申請文件。工信部會同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委托相關行業協會和專家對制造企業申請保費補貼的重大技術裝備是否符合《目錄》進行評定,并出具建議意見后,由工信部向財政部提出推薦建議。財政部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安排并下達保費補貼資金。
需說明的是,上述審核、評定均不設置行政門檻。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只對申報材料作合規性審核,三部門評定重大技術裝備是否符合《目錄》只作技術性審核。
上述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大部分重大技術裝備都存在市場初期應用瓶頸。從國際經驗看,對廣泛的商用領域用戶,大多數國家通過商業保險機制分擔用戶風險,從機制上解決用戶使用問題。考慮我國保險市場還不發達,目前宜通過財政補貼引導建立保險補償機制,以市場化方式分擔重大技術裝備用戶使用風險,特別是市場初期應用風險,從而加快重大技術裝備推廣。
關于補貼機制的主要考慮:一是補貼比例。為充分調動制造企業投保和保險公司承保的積極性,機制建立初期按投保合同綜合險金額的80%補貼投保企業。視市場成熟情況,再研究調整。二是補貼年限。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一般需要3年左右時間完成應用驗證,以確保技術成熟、質量穩定,因此,補貼期限暫定不超過3年。
另外,對于浙江、北京中關村等個別地方先行先試的裝備保費補貼試點,國家試點工作將從裝備目錄等入手,與地方做好政策銜接,避免重復交叉補貼。
試點工作由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其中,財政部重點作統籌協調,和工信部、保監會一道跟蹤試點進展,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監督;同時,根據預算管理規定和工信部建議,安排核撥有關補貼資金。工信部負責《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制定與動態調整,組織地方工信部門加快推動試點裝備市場應用;牽頭評定重大技術裝備是否在《目錄》中,并向財政部提出推薦建議。保監會指導共保體組建事項,并監督承保的保險公司提供優質服務。
各級財政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保險監管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和任務落實。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和輿論宣傳,適時組織開展當地裝備制造企業和保險公司的項目對接。地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還負責對地方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審核。
關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上述負責人表示,要重點做好政策宣貫、確定承保保險公司、項目對接等工作,并適時完善政策機制。
一是召開政策宣講會。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會同地方財政、保險監管部門召開試點工作宣貫會,邀請相關保險公司、裝備制造企業和用戶企業參加,主要宣傳并解讀政策、進行項目對接。三部門將聯合行業協會予以必要指導。
二是確定承保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指導監督保險公司按照自愿原則組建共保體或單獨承保,有關保險產品條款等報中國保監會備案,參加試點的保險公司名單將在三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三是進行裝備制造企業和保險公司項目對接。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定期篩選和推薦項目,工信部將定期發布信息,并與保險監管部門召開項目對接會,選擇有意向的保險公司和裝備制造企業及用戶企業對接。參與試點工作的各保險公司將建立由總公司直接領導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專業團隊,深入制造企業提供保險服務。
四是印發宣傳材料。編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宣傳小冊子,以紙質材料、電子光盤形式免費發放相關單位,并在三部委門戶網站設立宣傳專欄。
五是設立熱線電話,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服務,及時解決試點中出現的問題。三部門將及時跟蹤試點進展,結合試點情況完善政策,形成長效機制。(來源:中國工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