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財政部決定開展2022年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
評價考核是《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確定的重點任務,是推動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的重要舉措,是建立獎懲機制的重要依據。
本次評價考核范圍為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以法人單位為考核對象,對其擁有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2021年度的開放共享情況進行評價考核。2020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9家單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參加本年度考核。2021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8家單位尚處于整改期,不納入考核范圍。
評價考核內容包括三個方面的情況,一是運行使用情況,包括法人單位應開放儀器的運行使用總體情況,支撐服務重大科研任務情況等;二是共享服務成效,包括圍繞重大科技創新和中小微企業需求,對法人單位以外的單位提供共享服務情況,支撐服務外單位科技創新的重要成果,用戶評價情況等;三是組織管理情況,包括科研儀器購置統籌管理情況,納入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的儀器情況,儀器開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在線服務平臺建設及與國家網絡管理平臺對接情況,實驗隊伍建設情況等。
兩部門表示,根據評價考核結果,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資產配置預算中優先考慮;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視具體情況予以公開通報、核減相關經費等相應的處理。同時,評價考核結果還將作為科技創新基地、科研機構等評估的重要依據。
我國高度重視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各省級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遍地開花,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也有自建的平臺。比如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上線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平臺,設置了生命科學實驗中心、綜合科研儀器共享中心等7個機構平臺,申請人可在線上聯系管理員,進行預約登記。
為規范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和獎懲工作,科技部會同財政部制定了《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實施細則》,充分發揮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作用,實時、客觀記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率、有效工作機時、對外服務機時等信息,為科學有效開展評價考核提供基礎性支撐。評價考核指標包括運行使用、共享服務和組織管理等3個一級指標和8個二級指標。
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有利于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有利于釋放中小微企業的創新創造活力,最終為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
來源:儀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