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32條”新政提振經濟平穩創新發展
浙江省政府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經濟平穩發展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出臺了一批扶持政策,放寬了原有的部分限制政策,旨在充分釋放市場活力,促進經濟平穩、創新發展。
記者注意到,該規范性文件共32條,涉及加快工業轉型升級、支持外貿進出口、繼續發揮投資關鍵作用、保持消費穩定增長、強化創新驅動、培育經濟新增長點、加大資源要素保障力度和做好對企業精準服務等八大領域。
《意見》指出,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軍事、航空等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廠區范圍內容積率、廠房高度不再設定上限指標限制,綠地率不再設定下限指標限制。對在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新三板市場、浙江股權交易中心上市或掛牌的企業,各地可給予一次性工作經費補助。
為了強化創新驅動,浙江省政府指出,今年全省發放使用“創新券”1億元,推動全省500家以上科技創新載體的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共享。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各級政府設立的產業基金規模達到1000億元以上,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建設一批大項目、好項目。(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