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辦機〔200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管理局(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機局、黑龍江農墾總局農機局:
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業部聯合公告(2008年第6號),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做好農業機械強制性認證產品管理工作,保障農機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農業機械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農業機械范圍包括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和植物保護機械。其中,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包括單缸柴油機或25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機為動力的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包括背負式噴霧噴粉機、背負式動力噴霧機、背負式噴霧器、背負式電動噴霧器、壓縮式噴霧器、踏板式噴霧器、煙霧機、擔架式(手推車式、車載式)機動噴霧機、噴桿式噴霧機、風送式噴霧機。
二、嚴格農機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管理。為實施好農機強制性認證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對屬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圍而未獲得認證證書的產品,不再頒發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不再列入《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不再享受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已經列入《目錄》應獲而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應在獲得認證證書后再恢復享受與《目錄》有關的政策。對2008年5月1日后生產出廠,且屬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圍而未獲得認證證書的中小功率輪式拖拉機,農機安全監理部門不再予以登記,不再予以發放號牌、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三、積極督促生產企業進行強制性產品認證。列入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的產品主要生產地和銷售地的農機管理部門,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農機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告知尚未獲得認證證書的生產、銷售企業,督促其盡快申請認證,并積極引導廣大農民自覺購買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農業機械產品。認證機構(中國農機產品質量認證中心北京東方凱姆質量認證中心)要積極開展工作,科學認真實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辦公廳
二OO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