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儀器儀表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版〉》和《中國儀器儀表行業協會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細則(2020年修訂版》,中國儀器儀表行業協會已組織有關單位完成《交流電能表用隧道磁阻電流傳感器》團體標準的制定工作,現批準發布。實施日期2023年8月30日。
電流傳感器能夠很好的解決電網中含有直流分量時的精確計量,目前國內無交流電能表用電流傳感器相關國家、行業標準,為促進電能計量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提供標準支撐。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標準按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編寫》的要求編寫。根據《GB/T 17215.211—2021 電測量設備(交流) 通用要求、試驗和試驗條件 第11部分:測量設備》、國家電網公司《Q/GDW 10827—2020三相智能電能表技術規范》、南方電網公司《Q/CSG 1209—2021三相智能電能表技術規范》的要求,盡量與《JB/T 10665—2016 電能表用微型電流互感器》、《 Q/GDW 11179.15—2015 電能表用元器件技術規范 第15部分:電流互感器》的相關內容保持一致,主要在氣候條件、外觀標識及機械要求、電氣要求、誤差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技術規定,并給出了相應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主要內容如下: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交流電能表用隧道磁阻電流傳感器的術語和定義、標稱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本文件適用于50 Hz電網中使用的安裝式交流電能表用隧道磁阻電流傳感器。
2.技術要求
交流電能表用隧道磁阻電流傳感器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氣候條件、外觀標識及機械要求、電氣要求、誤差要求。
2.1 氣候條件
文件參照Q/GDW 10827—2020和Q/CSG 1209—2021,規定工作的溫度范圍為-25 ℃~55 ℃,極限工作溫度范圍、極限儲存和運輸溫度范圍為-40 ℃~85 ℃;年平均的濕度范圍小于75%;在海拔4000 m及以下應正常工作。
2.2 誤差要求
基本誤差與升降變誤差測試需符合允許誤差要求。
在影響量引起的附加誤差極限值方面,應單獨測試某個影響量引起的誤差及其改變量。誤差指標的要求參照JB/T 10665—2016、Q/GDW 11179.15—2015。
2.3 外觀標識及機械要求
外觀標識及機械要求主要包括外觀標識、機械強度、沖擊、振動四部分。
沖擊與振動要求與GB/T 17215.211—2021的要求保持一致。
2.4 電氣要求
絕緣試驗、交流電壓試驗、脈沖電壓試驗、溫升試驗的要求與GB/T 17215.211—2021保持一致。
對額定輔助電源電壓、額定輔助電源電流、最大輔助電源電流、總諧波失真做了規定。
2.5 耐久性要求
耐久性要求與GB/T 17215.211—2021保持一致。
3.試驗方法
3.1 氣候條件
根據2.2.1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參照通用測量儀表進行,高溫試驗參照GB/T 2423.2—2008規定的試驗要求,低溫試驗參照GB/T 2423.1—2008規定的試驗要求,交變濕熱試驗參照GB/T 2423.4—2008規定的試驗要求。
3.2 誤差要求
基本誤差與升降變誤差試驗,使用標準表法檢測基本誤差。
影響量試驗方面,應分別進行環境溫度變化試驗、頻率改變影響試驗、直流和偶次諧波影響試驗、短時熱電流影響試驗、短時過電流影響試驗、自熱影響試驗、外部恒定磁場影響試驗、外部工頻磁場影響試驗、額定輔助電源電壓影響試驗。
試驗參照JB/T 10665—2016、Q/GDW 11179.15—2015和GB/T 17215.231—2021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3.3 外觀標識及機械要求
根據2.2.3的要求,沖擊和振動試驗,參照GB/T 2423.5—2019、GB/T 2423.43—2008和GB/T 2423.56—2006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3.4 電氣要求
在絕緣電阻試驗方面,參照GB/T 22071.1—2018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在脈沖電壓試驗方面,參照GB/T 17215.231—2021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在交流電壓試驗方面,參照GB/T 17215.231—2021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在溫升試驗方面,參照GB/T 20840.1—2010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3.5 耐久性要求
參照GB/T 17215.9321—2016相關試驗的要求進行。
本文件的制訂可以規范交流電能表用隧道磁阻電流傳感器產品的技術要求以及對應的試驗方法,進一步規范交流電能表用隧道磁阻電流傳感器的設計、制造、檢驗及應用。來源:儀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