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規函〔 2043 〕 84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43〕82號)第十四條激勵措施,我部將對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予以激勵支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的激勵措施實施辦法》(詳見附件),積極組織有關申報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市(州)要兼顧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兩個方面,名額不超過2個;計劃單列市由所在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不占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名額。
三、請于2017年1月11日前將申報材料(含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申報書、推薦表,一式三份,附電子版光盤)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
特此通知。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實施激勵措施的工作方案
(聯系電話010-68205132)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