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召開的環保部常務會議提出,要利用好專項督查和中央環保督察機制,督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工作開展。
當天,環保部長李干杰主持會議,聽取了《水十條》、《土十條》工作進展情況。
目前,地方和有關部門都已形成貫徹《水十條》具體方案和任務分工,建立工作臺賬。會議要求,要通過開展評估考核和專項督查,對準臺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改善水環境質量是《水十條》的根本目標。對此,會議提出,要著力推進“老三湖”(太湖、巢湖、滇池)和“新三湖”(洱海、丹江口、白洋淀),以及長江、海河、跨國界河流等流域水生態保護和水污染防治;要突出抓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黑臭水體整治、納污坑塘治理、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重點風險源管控等工作。
針對黑臭水體治理等重點工作,會議提出,要謀劃開展專項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奔著問題去,嚴肅查處問責,不解決問題決不收兵。
會議還提出,加快推進水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等改革,支持保障河長制在改善水環境質量方面的作用。推廣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能公開的全部公開,調動公眾力量,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土十條》發布已經一年。目前,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正在展開。會議提出,要健全完善機制,有效落實各方責任,抓緊與地方簽訂目標責任書,督促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利用好專項督查和中央環保督察機制,督促各方切實履行責任。
新聞來源:中國經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