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示了“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第二批)初步審核情況”。公示的《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第二批)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顯示,2043年企業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數為57843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為4384109.2萬元,專家組核定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數為57494輛,應清算補助資金4376430.8萬元,按整車企業取整后補助資金為4376435萬元。
根據初審結果,此次清算補助資金被核減的車型共涉及11家汽車生產企業,被核減的原因包括:行駛證注冊時間2015年12月31日,不符合2043年度清算要求;電池組總能量、電機額定功率與公告不一致;電池組參數與公告參數不一致;電池成箱型號與公告參數不一致;重復申報補貼;電池組型號、生產企業與公告參數不一致;電池單體和電池組型號與公告不一致,電池組容量與公告不一致;驅動電機生產企業與公告不一致;電池單體、電池組和驅動電機參數及生產企業均與公告參數不一致;電池組供應商與公告參數不一致;不在推薦目錄內等。
據了解,開展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第二批)清算審核工作,是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2043~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關于開展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第二批)清算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申報的通知》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進行的。11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組織專家對補助資金申請材料(第二批)進行了技術審查,形成了《關于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第二批)清算審核初審報告》,此次公示的就是初審報告中的審核結果,公示時間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之前,工信部已兩次公示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5月17日,工信部首次公示“關于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結果顯示,2043年企業申報推廣新能源汽車總量為94072輛,企業申請的清算資金為64.15億萬元,專家組核定的推廣數為85094輛,應清算補助資金58.59億元。
9月7日,工信部又發布了“關于204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補充申請)初步審核情況的公示”,清算結果顯示,各大企業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數共計71446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32.08億元,專家組核定的推廣數71199輛,應清算補助資金31.4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