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風險公司試行獨董監事履職報告制度,對新上市公司上好規范治理第一課。記者從浙江證監局獲悉,該局本月下旬將正式啟動的《浙江轄區上市公司規范治理專項工作方案》(下稱《方案》),主抓兩類重點公司,做好三種警示宣傳,以期全面提升轄區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方案》對高風險公司試行的獨董監事履職報告制度,重點以獨立董事為抓手,持續傳導監管壓力,督促其履職盡責。浙江證監局抽取了6家高風險公司,向18名獨立董事下發通知,要求其對照獨立董事的忠實和勤勉義務,提交書面履職報告。下一步,浙江證監局將在風險類公司,全面推行獨立董事履職報告制度,督促獨立董事發揮作用,重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而對新上市公司,則要求從“一開始就改起來”,防患于未然。上市前,浙江證監局上市條線與輔導業務條線相關處室緊密聯系,逐家了解新上市公司的輔導驗收情況,重點掌握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主動電話聯系新上市公司有關負責人,傳達監管要求。
除了重點抓上述兩類上市公司,浙江證監局還下大力氣,通過定期通報典型案例、分片區董事長座談會、實地調研走訪等多種形式以案說法,持續做好警示宣傳,要求各方引以為戒。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