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也提出:“深化標本兼治,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動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堅決遏增量、減存量,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的重要論斷。新時代,這一重要論斷對于深化清廉浙江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由來及發展
浙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萌發地,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早期設想就是在浙江萌發的。2004年8月,習近平同志在《浙江日報》的“之江新語”專欄發表了題為“努力把‘不能為、不敢為、不想為’的工作抓實做細”的短論。這篇短論概括了“不能為”“不敢為”“不想為”的內涵,指出了實現的路徑,并強調:“我們要不斷強化‘不能為’的制度建設、‘不敢為’的懲戒警示和‘不想為’的素質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實做細。”
黨的十八大以來,這一論述不斷得到完善。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接著,他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均提出:“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提出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并寫進了新修改的黨章:“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在2019年1月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從“不想、不能、不敢”到“不敢、不能、不想”,從“形成”到“一體推進”,這一論述的具體表述不斷完善、成熟,也揭示了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的規律性——既需要從懲戒層面也需要從防范層面,既需要從制度層面也需要從思想層面,既需要從他律層面也需要從自律層面,切實抓好新時代的反腐倡廉工作。
標本兼治、全面統籌是深化清廉浙江建設的重要方法論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論斷,蘊含著標本兼治的戰略思想和全面統籌的工作要求。標本兼治、全面統籌彰顯了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是實現高質量建設清廉浙江的內在要求,是深化清廉浙江建設的重要方法論。
“不敢、不能、不想”體現了標本兼治的戰略思想。不敢腐,側重于從懲戒層面解決問題,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高壓重拳打擊腐敗。不能腐,側重于從制度層面解決問題,一手扎牢制度的籠子,一手嚴格執行法規制度,通過制度建設預防和打擊腐敗。不想腐,側重于從思想層面解決問題,通過筑牢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從思想和文化上消除腐敗因子。從懲戒層面解決問題彰顯了治標,從制度和思想層面解決問題彰顯了治本。深化清廉浙江建設,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既要夯實治本的基礎,又要敢于用治標的利器”的要求,面對突出問題,要猛藥去疴、重典治亂,同時又要著眼于長遠,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和思想建設,鞏固治標的成效。
“一體推進”體現了全面統籌的工作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個有機整體,不是三個階段的劃分,也不是三個環節的割裂。”這一論述為我們如何正確把握三者的關系指明了方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合了治標和治本的舉措,融合了紀律建設、制度建設、思想建設,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建設清廉浙江,涉及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規則、清廉紀律、清廉文化等多個方面,我們既要從整體著眼,又要重視制約整體的各個部分;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堅持久久為功,把上述各方面的建設貫通起來,著力解決工作中不協調、不平衡的問題,一體推進各方面的建設。
在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中深化清廉浙江建設
建設清廉浙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舉措,清廉浙江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也決定了必須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我們應站在“三個地”的政治高度,在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中深化清廉浙江建設。
在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中深化清廉浙江建設。浙江是中國革命紅船的起航地,勇于自我革命是黨的鮮明品格。深化清廉浙江建設,我們更應高標準嚴要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一體推進“打虎”“拍蠅”“獵狐”,不因“老虎”職務級別高而讓其享受特權,不因“蒼蠅”職務級別低而放任縱容,不因“狐貍”逃到天涯海角而放棄繩之以法。對于群眾深惡痛絕的“四風”問題,堅持露頭就打、嚴加懲處,強化不敢腐的震懾。
在強化不能腐的制約中深化清廉浙江建設。浙江是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和長期性。深化清廉浙江建設,我們應在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方面更有所作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清廉浙江建設的各個方面。既要統籌推進各項制度建設,做好相關制度的配套銜接,強化制度的針對性、指導性、操作性,夯實清廉浙江建設的制度基礎,又要提高制度執行力,充分發揮制度在清廉浙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讓制度真正起到防止權力尋租或利益輸送的功能。
在強化不想腐的自律中深化清廉浙江建設。浙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萌發地,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留下了諸多寶貴的思想財富,深化清廉浙江建設,我們要在理想信念教育上下大力氣,大力弘揚紅船精神、浙江精神,抓好思想道德建設,抓好政德建設,抓好黨性教育,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夯實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思想基礎。同時,大力推進清廉文化建設,為清廉浙江建設提供文化支撐。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