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檢察院發布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包括杭州市檢察院辦理的盛某某正當防衛案,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辦理的胡某某等人涉黑案,永康市檢察院辦理的涉“新型平板走步機”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辦理的瞿某某侵犯英烈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案,江山市檢察院辦理的保健品虛假宣傳行政公益訴訟案等。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案例覆蓋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四大檢察領域,經過嚴格申報、初選、評審、評定等程序才最終確定,反映了我省檢察機關2019年的重點工作,具有較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據了解,過去一年,我省檢察機關加強偵查監督,糾正漏捕、漏訴1678人,糾正偵查活動違法953件;加強民事執行監督,立案1758件,發出檢察建議1483件,糾正1466件;狠抓行政執行監督,行政執行監督辦案數居全國首位;開展英烈保護專項監督,對16起侵害董存瑞、黃繼光等烈士名譽榮譽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開展虛假訴訟專項監督,以大數據、智能化為牽引,關注黑惡勢力、侵害民營企業、民間借貸、勞動糾紛等領域,查辦虛假訴訟案件2861件,涉案12億余元。
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我省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深入推進“平安浙江”建設,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精準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深化“三服務”活動,積極為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提供高質量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