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該局與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啟動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聚焦三個“一號工程”,針對現行有效的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重點清理含有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等四類19種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情況的政策措施。如要求經營主體使用指定的本地企業商品和服務,將本地業績、納稅情況、獲得獎項等作為信用評價加分條件阻礙外地經營主體進入本地市場,違規增設遷移條件,限制企業自主遷移或退出,排除、限制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等規定。
據了解,今年3月,省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結合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已在全省部署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專項行動,并通過交叉檢查發現了一批問題政策措施。本次清理將覆蓋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開展,確保“應清盡清”,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服務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浙江將按照“立案一批、查處一批、整改一批”的原則,持續推進問題的發現與整改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