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國家統計局、浙江省統計局先后對全省8個設區市和5個省級部門開展首輪統計督察,今年將實現對全省11個設區市統計督察全覆蓋。通過督察,防治統計造假責任體系得以不斷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管控體系得以進一步完備,統計管理體制機制和統計制度方法得以持續改革創新,一批統計違紀違法案件得到嚴肅查處,影響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職權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糾治,統計數據質量得以穩步提升,統計工作科學性得以有效增強,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統計生態得以加快形成。
結合國家新一輪常規統計督察的最新要求,本次督察聚焦統計法定職責履行、統計違紀違法現象治理、統計數據質量提升,聚焦統計造假專項治理行動開展和統計督察檢查反饋問題整改、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實施等重點工作,對被督察市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統計工作決策部署和要求、統計法律法規、國家統計政令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夯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在奮進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勇當先行者譜寫新篇章提供堅實統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