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近日開始實行生產安全事故企業公開道歉制度。企業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除了要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之外,企業方還必須自曝“家丑”。
5月12日,《紹興晚報》上一封來自企業的“道歉信”引起了讀者關注。“道歉信”里寫道:“我公司一員工于2017年5月8日因違反《行車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物體打擊事故致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公司今后將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證企業安全、健康發展。特此道歉!”這封“道歉信”的落款是“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沖”。盡管不足百字,但開創了我省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企業負責人在主流媒體公開道歉的先河。該制度規定,今后凡是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在主流媒體進行道歉。事故企業在公開道歉信中,要對改進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承諾,并向社會公開整改措施。
通過公開道歉制度迫使企業“家丑”外揚,對企業起到了約束作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紹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應急處處長丁志旺說,公開道歉的方式,目的是讓事故企業更加深刻地吸取教訓,同時也為了引起更多企業負責人的重視,守住安全生產紅線。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