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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發〔2017〕23號),現將《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相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目標任務。
附件:1.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相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 2.省級有關單位
浙江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相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
一、總體要求(略) 二、重點產業(略) 三、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1.圍繞重點傳統制造業和塊狀經濟,加快建設一批集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成果轉化、教育培訓等功能于一體的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建設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2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以下同) 2.實施“萬企升級”工程,推廣一批應用面廣、示范性強的高新技術成果,加快推進傳統企業轉型為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3.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完善重點產業、重點專業市場和重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4.支持符合條件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建成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對標國際先進水平,聚焦產業發展短板,集中攻克一批核心瓶頸技術。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新增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25家、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8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二)實施“機器人+”行動計劃。 1.積極謀劃實施一批突破性、帶動性、示范性強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推動關鍵領域技術裝備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實施總投資10億元以上技術改造項目100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分行業制定“機器換人”實施方案,依托塊狀經濟開展“機器換人”示范試點,建成一批示范生產線、示范企業。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新增工業機器人20000臺、省級“機器換人”工程技術服務公司25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3.以安全生產、中水回用、余熱余壓利用、廢水處理等領域為重點,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支持企業應用減污、節水、節能等先進工藝技術和裝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安監局) (三)加快“互聯網+”“大數據+”應用。 1.深化企業“兩化”融合登高計劃,加快推動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發展應用,推進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生產線、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建設。(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基于互聯網的“雙創”平臺,構建產業鏈“雙創”新生態。(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 3.加快實施制造業企業上云計劃,深化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上云企業達到10萬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商務廳) 4.支持企業發展網絡協同制造、個性化定制、服務型制造,推動傳統生產模式向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和“制造+服務”轉型升級。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服務型制造示范試點企業200家、個性化定制示范試點企業200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四)實施“標準化+”行動。 1.對照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在重點傳統制造業領域制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標準。建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與企業對接機制,支持企業參加國際、國家標準化組織,積極爭取承擔秘書處工作,推動浙江企業為主制定一批先進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新增“浙江制造”標準200個。(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經信委) 2.實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中國質造·浙江好產品”和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加大對品字標“浙江制造”和“浙江制造精品”的宣傳推廣力度。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業800家,“浙江制造”認證企業200家,新增“浙江制造精品”150個。(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經信委) (五)培育優質企業。 1.加大傳統制造業“三名”企業培育力度,完善“三名”企業省市縣分級培育機制,鼓勵和支持“三名”企業加大兼并重組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創新能力強、品牌貢獻大、經濟效益好、有國際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集團。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省市縣“三名”試點企業6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金融辦、省商務廳) 2.深入推進“小升規”十大專項行動,加快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健全中小微企業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大力培育一批國內細分市場產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隱形冠軍”。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國內細分市場產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隱形冠軍”500家以上、“小升規”企業40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六)推動企業上市和并購重組。 1.加快傳統制造業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完善分層次、分類別、分梯隊的上市企業培育名單,制定落實專項支持政策,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鼓勵企業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800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80家,新增新三板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500家。(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金融辦、省經信委、省商務廳、浙江證監局) 2.支持優勢企業圍繞提升產業集中度、延伸產業鏈開展并購重組,整合先進技術、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資源。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交易金額達到80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金融辦、省經信委、省商務廳、浙江證監局) 3.支持上市公司牽頭或聯合發起設立產業并購基金。(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金融辦、省經信委) (七)拓展提升產業鏈。 1.實施智能制造裝備開發計劃,大力發展自動化、智能化、成臺(套)化裝備,加快推進傳統制造業領域高端裝備進口替代。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實施裝備制造重點項目100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加快推進“設計+”,大力發展研發設計、產業金融、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扎實推進省級特色工業設計基地、科技孵化基地、物流示范園區等建設。力爭到2020年,省級特色工業設計基地設計服務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3.發揮傳統制造業門類齊全、專業化程度高、配套能力強等優勢,發展工業大數據、新材料等新興高端產業。(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八)提升產業平臺能級。 1.加快建設制造業領域特色小鎮,打造生態優美、產城融合的新型產業發展載體。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創建省級特色小鎮15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2.探索以特色小鎮理念和方式分塊改造提升開發園區和產業基地的有效途徑,著力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3.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質量集聚項目、高效能管理服務的要求,全面加強小微企業園區建設管理。力爭到2020年,新增小微企業園區和“雙創”基地400家,新改擴建標準廠房4000萬平方米。(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 4.切實抓好浙商回歸、激發民資、對接央企、引進外資等工作,加強產業鏈招商和重大項目投資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商務廳) (九)增強企業跨國經營能力。 1.鼓勵企業在全球范圍建立技術、品牌、營銷網絡和戰略資源渠道,通過直接投資、收購兼并等方式建立國際化生產基地、研發設計基地、海外孵化器。(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委) 2.實施培育本土民營跨國公司三年行動計劃,加大對企業參與國際并購的金融支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構建全球化產業鏈,鞏固擴大國際市場份額。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國際競爭力較強、國際形象良好、海外布局業內領先、跨國經營指數較高的本土民營跨國公司15家以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委) 3.建設一批境外經貿合作區,推動國際產能合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十)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 1.以“四無”企業(作坊)為重點,依法整治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違法經營、違法出租以及安全生產不達標、環境保護不達標、節能降耗不達標、產品質量不達標等問題。力爭到2020年,每年淘汰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100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省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 2.加大重點傳統制造業治水、治氣、治土力度,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積極化解嚴重過剩產能。力爭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產能涉及企業10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經信委) 3.完善政府與法院聯動機制,推動“僵尸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實現有序退出和市場出清。(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法院) 4.加大對“畝產效益”綜合分類評價排位末檔企業的倒逼整治。(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經信委) 5.鼓勵采用合作共建、聯合經營等方式,引導因環境容量等因素不宜繼續發展的產能有序轉移。(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抓好協調服務、監督指導、試點示范工作,制定分行業改造提升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2.發展改革、經信、科技、財政、國土資源、環保、商務、質監、安監、統計、金融等部門要密切協作,細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各地要把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工作擺上更加突出位置,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選定重點傳統制造業,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認真抓實抓好。(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 4.省政府每年組織對各地傳統產業改造提升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對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建立傳統制造業運行監測分析制度。(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信委、省統計局) (二)推進試點示范。 1.支持紹興市開展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綜合試點,力爭傳統產業質量效益、創新能力、智能制造和節能減排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紹興市政府) 2.在10個重點傳統制造業各選擇1-2個產業發展基礎較好、轉型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的縣(市、區),開展分行業省級試點。(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3.各試點地區要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明確目標路徑,強化組織推進,在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上先行先試,為全省積累經驗、作出示范。(責任單位:省級試點所在市、縣(市、區)政府) (三)加大政策支持。 1.統籌產業、科技、財政、土地、能源、環保等政策,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2017—2018年,省政府給予市、縣(市)地方部分增值稅當年增收額5%的財政獎勵;2017—2019年省政府整合工業與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新增財力,每年安排18億元資金實施振興實體經濟(傳統產業改造)財政專項激勵政策,加大對重點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試點示范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經信委) 3.支持省級試點單位率先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省財政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4.加大對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的支持,提高首臺(套)產品保險補償力度。(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5.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對企業技術改造的財稅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專用設備稅額抵免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 6.優先將10個重點傳統制造業的技術改造項目列入全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加大土地、資金等要素保障力度。(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 7.18個振興實體經濟(傳統產業改造)財政專項激勵縣市要確保每年用地指標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制造業項目,每年財政專項激勵資金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責任單位:18個實施振興實體經濟(傳統產業改造)財政專項激勵的縣(市、區)政府,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 (四)深化產融對接服務。 1.發揮各級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共同設立省級試點地區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相關產業基金,重點支持企業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財政廳) 2.鼓勵金融機構開發信貸新品種,對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重點項目優先給予支持。(責任單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 3.到2017年底,各市縣都要設立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切實為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加大企業轉貸支持力度,積極幫助化解“兩鏈”風險。(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經信委) 4.建立企業綜合分類評價結果與金融機構信貸相關信息實時共享制度,完善落實差別化信貸機制,對傳統制造業優質企業在信用評級、貸款準入、貸款授信和利率優惠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經信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 (五)強化人才保障。 1.圍繞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關鍵環節和技術瓶頸,支持企業加強“千人計劃”“萬人計劃”人才引進,推進省特級專家、“151”及重點領域高層次人才培育工程,積極引進國際國內一流科研院所、研發機構落戶浙江。(責任單位:省人才辦、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 2.深入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計劃,加大優秀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培養力度。(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3.開展“浙江工匠打造行動”,深入推進“百校千企”“千企千師”“金藍領”等工程,支持制造業企業與職業院校、技工學校深度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總工會、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 4.聚焦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重點領域,分行業組建專家服務組加強指導服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人才辦、省科技廳、省科協) (六)優化發展環境。 1.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深化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方式改革。(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深入開展降成本專項行動。(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3.加強招商平臺和隊伍建設,拓展國內外投資合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4.完善“畝產論英雄”機制,深化企業綜合評價,落實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政策,加強企業分類指導和精準服務,依法依規加大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力度。(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經信委) 5.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機構作用,著力引進重點制造業領域相關國際組織,組織或參與各類國際性、全國性交流活動。(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建立完善指導服務、總結交流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機制,強化目標任務責任分解,分行業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責任單位: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7.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附件2
省級有關單位
省人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統計局、省物價局、省法院、省總工會、省科協、省國稅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省金融辦。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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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發〔2017〕23號),現將《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相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目標任務。
附件:1.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相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 2.省級有關單位
浙江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相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
一、總體要求(略) 二、重點產業(略) 三、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1.圍繞重點傳統制造業和塊狀經濟,加快建設一批集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成果轉化、教育培訓等功能于一體的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建設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2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以下同) 2.實施“萬企升級”工程,推廣一批應用面廣、示范性強的高新技術成果,加快推進傳統企業轉型為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3.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完善重點產業、重點專業市場和重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4.支持符合條件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建成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對標國際先進水平,聚焦產業發展短板,集中攻克一批核心瓶頸技術。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新增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25家、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8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二)實施“機器人+”行動計劃。 1.積極謀劃實施一批突破性、帶動性、示范性強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推動關鍵領域技術裝備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實施總投資10億元以上技術改造項目100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分行業制定“機器換人”實施方案,依托塊狀經濟開展“機器換人”示范試點,建成一批示范生產線、示范企業。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新增工業機器人20000臺、省級“機器換人”工程技術服務公司25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3.以安全生產、中水回用、余熱余壓利用、廢水處理等領域為重點,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支持企業應用減污、節水、節能等先進工藝技術和裝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安監局) (三)加快“互聯網+”“大數據+”應用。 1.深化企業“兩化”融合登高計劃,加快推動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發展應用,推進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生產線、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建設。(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基于互聯網的“雙創”平臺,構建產業鏈“雙創”新生態。(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 3.加快實施制造業企業上云計劃,深化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上云企業達到10萬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商務廳) 4.支持企業發展網絡協同制造、個性化定制、服務型制造,推動傳統生產模式向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和“制造+服務”轉型升級。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服務型制造示范試點企業200家、個性化定制示范試點企業200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四)實施“標準化+”行動。 1.對照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在重點傳統制造業領域制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標準。建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與企業對接機制,支持企業參加國際、國家標準化組織,積極爭取承擔秘書處工作,推動浙江企業為主制定一批先進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新增“浙江制造”標準200個。(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經信委) 2.實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中國質造·浙江好產品”和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加大對品字標“浙江制造”和“浙江制造精品”的宣傳推廣力度。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業800家,“浙江制造”認證企業200家,新增“浙江制造精品”150個。(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經信委) (五)培育優質企業。 1.加大傳統制造業“三名”企業培育力度,完善“三名”企業省市縣分級培育機制,鼓勵和支持“三名”企業加大兼并重組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創新能力強、品牌貢獻大、經濟效益好、有國際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集團。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省市縣“三名”試點企業6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金融辦、省商務廳) 2.深入推進“小升規”十大專項行動,加快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健全中小微企業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大力培育一批國內細分市場產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隱形冠軍”。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國內細分市場產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隱形冠軍”500家以上、“小升規”企業40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六)推動企業上市和并購重組。 1.加快傳統制造業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完善分層次、分類別、分梯隊的上市企業培育名單,制定落實專項支持政策,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鼓勵企業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800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80家,新增新三板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500家。(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金融辦、省經信委、省商務廳、浙江證監局) 2.支持優勢企業圍繞提升產業集中度、延伸產業鏈開展并購重組,整合先進技術、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資源。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交易金額達到80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金融辦、省經信委、省商務廳、浙江證監局) 3.支持上市公司牽頭或聯合發起設立產業并購基金。(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金融辦、省經信委) (七)拓展提升產業鏈。 1.實施智能制造裝備開發計劃,大力發展自動化、智能化、成臺(套)化裝備,加快推進傳統制造業領域高端裝備進口替代。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實施裝備制造重點項目100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2.加快推進“設計+”,大力發展研發設計、產業金融、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扎實推進省級特色工業設計基地、科技孵化基地、物流示范園區等建設。力爭到2020年,省級特色工業設計基地設計服務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3.發揮傳統制造業門類齊全、專業化程度高、配套能力強等優勢,發展工業大數據、新材料等新興高端產業。(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八)提升產業平臺能級。 1.加快建設制造業領域特色小鎮,打造生態優美、產城融合的新型產業發展載體。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創建省級特色小鎮15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2.探索以特色小鎮理念和方式分塊改造提升開發園區和產業基地的有效途徑,著力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3.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質量集聚項目、高效能管理服務的要求,全面加強小微企業園區建設管理。力爭到2020年,新增小微企業園區和“雙創”基地400家,新改擴建標準廠房4000萬平方米。(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 4.切實抓好浙商回歸、激發民資、對接央企、引進外資等工作,加強產業鏈招商和重大項目投資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商務廳) (九)增強企業跨國經營能力。 1.鼓勵企業在全球范圍建立技術、品牌、營銷網絡和戰略資源渠道,通過直接投資、收購兼并等方式建立國際化生產基地、研發設計基地、海外孵化器。(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委) 2.實施培育本土民營跨國公司三年行動計劃,加大對企業參與國際并購的金融支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構建全球化產業鏈,鞏固擴大國際市場份額。力爭到2020年,重點傳統制造業培育國際競爭力較強、國際形象良好、海外布局業內領先、跨國經營指數較高的本土民營跨國公司15家以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委) 3.建設一批境外經貿合作區,推動國際產能合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十)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 1.以“四無”企業(作坊)為重點,依法整治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違法經營、違法出租以及安全生產不達標、環境保護不達標、節能降耗不達標、產品質量不達標等問題。力爭到2020年,每年淘汰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100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省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 上一條:寧波鎮海:全面推進國家級緊固件出口質量安全示范區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