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涉及余杭全區整個產業經濟層面的重要政策文件——《關于強化項目準入推進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頒布施行。引人注目的是,該政策由余杭區制造強區建設領導小組和余杭區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工作領導小組聯合出臺,以“制造強區2017年1號文件”形式頒發。
該政策文件的籌劃和制定,橫跨2043和2017兩個年度。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區工信戰線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布局優化調整、全面打好轉型升級“組合拳”的新的關鍵一招,將對余杭產業經濟和工業制造業發展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將有力促進我區更好地建立“高端化、智能化、服務化、綠色化”導向,打造“智造主導、互聯引領、新舊兼顧、服務協同”的新型制造業體系,加快創建“浙江省智能制造強區”和“中國制造2025”典范區。該政策關于工業用地供給規模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相掛鉤、與綠色節能工作推進相結合、與基層鎮街工作考核相關聯的創新舉措,第一時間引起了省、市有關部門乃至國家工信部關注。
為此,這里專門就該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主要目標、操作要求作一梳理和解讀,以期廣大讀者尤其是企業界讀者認真研讀和跟進。
1號文件之起草背景
制造業是余杭實體經濟的主體,是余杭科技創新的主戰場。當前,在我區積極創建“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示范區的大背景下,為進一步加快推動余杭制造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發展,在全球制造業發展格局和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關鍵時刻,余杭區必須緊緊抓住當前難得的戰略機遇,突出創新驅動,優化政策環境,發揮制度優勢,實現余杭制造向余杭創造轉變。
按照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白皮書1.0》的要求,智能制造水平從初級(規劃級)、二級(規范級)、三級(集成級)、四級(優化級)到五級(引領級)共分五級。經摸排對比、抽樣分析,目前我區達到相當于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級及以上的企業(項目)僅十余家,具備實施智能制造條件并著手規劃和投資的企業僅占全區規上企業的10%以下。這與余杭智造強區建設要求尚有較大差距。為加快余杭制造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推進“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余杭試點示范區、浙江省智能制造示范區建設,打造制造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的智造強區,余杭區制造強區建設領導小組和余杭區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臺了《關于強化項目準入推進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1號文件之方向靶標
《關于強化項目準入推進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在5年內,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引培一批智能制造服務企業,形成一套智能制造標準,全面提升余杭工業企業智能制造水平,最終實現余杭制造業企業創新能力、質量效益、融合發展、綠色生態等方面顯著提升。具體分為以下四大目標:
質量效益持續提升。工業經濟保持平穩健康發展,通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智能制造項目建設,實現全區500家以上規模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超過30萬元/人,工業發展整體質量效益持續提升。
智造水平大幅提高。全區規模工業企業實施1000個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培育50家以上制造企業達到相當于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白皮書(1.0)》三級(集成級)及以上標準;實施完成一大批“數字工廠”“智能工廠”及個性化定制、供應鏈管理、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總集成總承包等服務型制造、網絡化協同制造創新項目。
服務體系基本完善。集聚培育一大批機器換人服務、云工程和云服務、工業信息工程、智能制造服務公司或研究機構,培育若干工程和云服務、工業信息工程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形成一批面向工業企業的智能制造解決方案,基本形成完善的智能制造服務體系。
創新模式先行先試。積極探索“中國制造2025”的余杭發展之路,在強化項目準入,推進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服務工作上積極試點,在工作方式、流程標準、服務聯盟等方面率先改革創新,為“中國制造2025”提供可復制的模式,并力爭成為國家相關標準制定的先行區。
1號文件之實操抓手
《關于強化項目準入推進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制造業項目新增工業用地,項目投資方在招商協議簽訂、報名資格認定審核或改造方案項目申報時,須同時提交智能制造工廠概要解決方案,并出具相關承諾書。屬地政府在招商引資和產業建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書中,應明確對智能制造工廠的建設要求。
1.制造業項目新增工業用地,土地面積超過20畝(含)的,新建工廠智能制造水平須達到相當于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白皮書(1.0)》二級(規范級)及以上成熟度的要求。形成智能制造規劃設計書,對支撐核心業務的設備和系統進行“機聯網”投資,通過技術改造,使得主要設備具備數據采集和通信的能力,實現覆蓋核心業務重要環節的自動化、數字化升級。
2.制造業項目新增工業用地,土地面積超過50畝(含)以及按最低限價標準70%確定土地出讓起價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信息經濟產業等項目,新建工廠智能制造水平須達到相當于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白皮書(1.0)》三級(集成級)及以上成熟度的要求。實現重要的制造業務、生產設備、生產單元完成數字化、網絡化改造,能夠實現設計、生產、銷售、物流、服務等核心業務間的信息系統集成;力爭實現企業內生產系統、管理系統以及其他支撐系統完成全面集成,實現工廠級的數字建模,可對人員、裝備、產品、環境所采集到的數據以及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數據進行分析,能夠實現信息世界與物理世界互動。
3.對制造業項目新增工業用地,在智能制造工廠概要解決方案中,一是要包括信息基礎設施及“企業上云”規劃,推進寬帶網絡進企業、入車間、聯設備;通過“移動化”改造、“互聯網化”升級、“智能化”提升等途徑,實現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深度應用;二是要包括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建設規劃,符合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條件且單體屋頂面積3000平方米或屋頂總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的項目,光伏發電系統與主體工程要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三是鼓勵采用裝配式建筑規劃,實現建筑節能、環保、全生命周期價值最大化。
4.對新增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制造業園區提升改造項目,新建工廠的智能制造水平須達到相當于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白皮書(1.0)》二級(規范級)及以上成熟度的要求。對新增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制造業園區提升改造及新增工業用地規模20畝以下的制造業項目,鼓勵企業參照上述要求,自主實施設備和系統自動化、數字化升級。
同時明確,對該指導意見施行前已投產的制造業項目,鼓勵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提標升級,標準按上述要求實施;對已取得工業用地,尚未竣工投產的制造業項目,應在工業項目用地產業類型、投資強度復核驗收前提交項目智能制造工廠整體解決方案。
1號文件之政策保障
《關于強化項目準入推進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得到了強大而系統的政策保障。其中包括:
1.對新增工業用地實施相當于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級(規范級)及以上的智能制造項目,優先列入年度供地計劃;項目申請讓利性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優先列入培育計劃;對企業委托第三方機構定制項目《智能制造概要解決方案》所產生的費用予以適當補助。
2.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智能制造建設的,在申報我區及上級競爭性分配資金時予以重點傾斜。
3.對智能制造成熟度在三級(集成級)及以上的企業,推薦申報實施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作,驗收合格的,對貫標費用予以全額補助。
4.對采用新型建筑工業化方式建設的項目,其建筑單體預制裝配化率達到規定要求的,依據市、區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相關文件精神,給予建筑面積的獎勵。
與此相適應,為加強對政策施行過程的“軟服務”、“全程服務”,區經信部門將牽頭組建由省工信院、浙大相關教授、相關企業專家等組成的評估機構,免費為我區企業提供智能制造咨詢,系統性地加強智能制造成熟度評估工作,為新增用地的制造業項目提供智能制造工廠解決方案。
來源:中國機床商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