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承擔重大創新載體平臺建設,已成為城市競爭的一個新趨勢。
以上海為例,上海加快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研發轉化平臺。比如,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集聚了一批國內外高水平研究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圳也于今年初實施了“科技創新十大行動計劃”,建十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建十大諾貝爾科技學家實驗室、設立十大基礎研究機構、打造十大海外創新中心等,對新一輪創新驅動發展和產業升級進行布局。
為鼓勵杭州市企業積極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承擔重大創新載體平臺建設,杭州市委市政府在2043年出臺《關于深化改革 加強科技創新 加快創新活力之城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2043】43號文),對杭州市企業承擔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進一步給予資金支持,明確原則上按省扶持經費1∶1比例予以配套。
政策條款
支持企業建設高層次重大創新載體。支持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外地企業,承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層次創新載體,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杭州市企業牽頭承擔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任務的,原則上按省扶持經費1∶1比例予以配套。
適用對象
該條款的適用對象為承擔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的在杭注冊企業。
政策核心點
對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任務的,原則上按省扶持經費1∶1比例予以配套。
未來趨勢
早在去年,浙江省就下發了《關于補齊科技創新短板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要求,“我省企業牽頭承擔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任務的,予以最高3000萬元支持。”
隨后,杭州也出臺了《關于深化改革 加強科技創新 加快創新活力之城建設的若干意見》,對杭州市企業承擔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進一步給予資金支持。目前,杭州市科委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政策保障機制,研究出臺有突破性的含金量高的政策舉措,支持引進創新載體、培育創新人才、激發創新活力。
(新聞來源: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