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廣大創業者現在都知道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簡稱《促進法》)于9月1日獲得通過,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跟老版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相比,新版的改動很大,幾乎每條都有或多或少的修改,同時增加了很多新的具體措施。
為宣傳貫徹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11月43日,在杭州舉行的“2017浙江中小企業法治論壇”上,工信部賽迪智庫中小企業研究所所長趙衛東博士對《促進法》作了詳細的解讀。趙衛東博士表示,《促進法》的修訂過程歷時三年零八個月,《促進法》由7章增加到10章,由45條增加到61條,第一章總則增加了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等內容。原第二章的“資金支持”細分為“財稅支持”和“融資促進”兩章。增加了“權益保護”和“監督檢查”作為第八章和第九章。《促進法》內容更廣泛,針對性和操作性更強,呈現五大進步、十大亮點。
進步一:操作性更強
亮點1: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使用方式。增加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資助、購買服務、獎勵等方式,明確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式。增加了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明確了專項資金的重點用途。
增加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資金管理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預算績效管理,明確了專項資金的重點扶持對象。
亮點2:進一步明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領域及設立要求。修改為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應當遵循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用原則;明確了發展基金的設立目的,并且確立了重點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增加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基金促進本地中小企業發展。
亮點3: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差異化監管政策。增加了金融機構應當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務中小企業。
增加了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應當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簡化呆賬核銷程序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進步二:前瞻性更強
亮點4:鼓勵發揮互聯網平臺作用。增加了國家鼓勵互聯網平臺向中小企業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加強資源共享與合作,為中小企業創業提供服務。
亮點5:支持中小企業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增加了國家支持中小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環節應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創新生產方式,提高生產經營效率。
明確鼓勵中小企業在生產、銷售等環節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生產效率,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應用水平。
進步三:創新性更強
亮點6:鼓勵中小企業以動產為擔保進行融資。增加了國家健全完善動產融資制度建設,更加符合中小企業特點,降低了中小企業融資門檻。
增加了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增加了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及付款方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亮點7:構建中小企業普惠金融體系。增加了國家推進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明確了發展普惠金融,引導金融機構下沉服務,助推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進步四:保障性更強
亮點8: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部門應當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并向社會公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
增加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使用效果的企業評價、社會評價和資金使用動態評估。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侵犯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查處。
進步五:服務性更強
亮點9:強化對公共服務的專項資金支持。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增加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
增加了國家實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征管程序,降低小型微型企業稅收負擔。
國家對小型微型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優惠政策。
亮點10:引導社會資本支持中小企業。增加了國家采取措施支持社會資金參與投資中小企業。
創業投資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投資初創期科技型創新企業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力度。
未來,大企業頂天立地,小企業鋪天蓋地。“隨著《促進法》的深入貫徹落實,法律修訂的紅利不斷釋放,將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不斷培育新增量、新動能,實現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信部有關負責人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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