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開展“雛鷹行動”,梯度培育中小微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打造一批隱形冠軍企業,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創新為動力、質量為根本,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梯度培育機制,打造創業創新的良好生態,引導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培育細分行業的隱形冠軍企業,推動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培育目標。到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6萬家以上,凈增“小升規”企業1萬家以上,入庫培育隱形冠軍企業1000家以上,產生隱形冠軍企業200家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創新型創業工程。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和支持知識型、科技型、領軍型等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引導和支持創業者投身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代表的新經濟領域創業。引進和培育一批領軍人才、高級管理團隊、高級工程師、高技能人才和產業工匠。開展創業教育、創業輔導和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提高創業成功率。
(二)實施數字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改造提升,支持企業提高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市場營銷等各環節的數字化應用水平。深入實施“企業上云”行動,到2022年實現50萬家企業上云。分行業成批量推廣中小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經驗,推進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生產線、數字化車間、“無人工廠”建設。到2022年,隱形冠軍及培育企業裝備數控化率達到60%以上。
(三)實施質量標準提升工程。引導中小企業開展質量、標準和品牌建設,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支持企業對標一流水平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提高質量管理水平。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開展對標達標提升行動,到2022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導產品采標率達到70%以上。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并貫徹實施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先進團體標準,到2022年,累計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45項以上、“浙江制造”標準3000項以上。開展“品字標”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優先支持“雛鷹行動”培育企業,到2022年,爭創“品字標”浙江制造品牌中小企業達到800家以上。
(四)實施專業化發展工程。引導中小企業實施針尖戰略,聚焦主業,主攻細分行業。支持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行業龍頭企業開展產業鏈上下游專業化協作配套,建立穩定的產、供、銷和技術開發等緊密型協作關系。推進企業“制造+服務”“產品+方案”的服務化發展,提供專業化、系統化的一攬子解決方案,提高專業化生產和服務水平。
(五)實施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開展技術、產品、服務創新,以及生產、組織、管理和商業模式等創新。加快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推進產學研合作,發揮科技大市場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到2022年力爭技術交易額突破1200億元。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區域行業創新平臺等以非營利方式向中小企業開放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開展重大科技攻關,實施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帶動產業升級。支持企業創建國家級和省級研發載體(平臺),鼓勵企業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惡意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到2022年達到2萬家以上。
(六)實施市場拓展工程。深入開展“浙江制造”全球推廣活動,實施品質浙貨行銷天下工程和“一帶一路”貿易暢通計劃,加強“浙江制造”認證國際合作,擴大“品字標”浙江制造品牌海外推廣覆蓋面,深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大力推進產業集群跨境電商發展,引導中小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國際市場。加大外貿出口支持力度,省財政3年統籌安排20億元,重點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出口信用保險補助等。設立80億元穩外貿穩外資專項信貸資金,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進出口融資。全面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將整體通關時間再壓縮1/3 以上。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提高退稅辦理效率。支持隱形冠軍等優質企業實施全球化發展戰略,到海外設立研發和銷售機構,擴大海外市場占有率。
(七)實施融資服務提升工程。加大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定向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降低企業貸款利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模式,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全省3年新增5000億元投向小微企業,確保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貸款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加快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建設,完善金融機構考核評價辦法,增加小微企業貸款業務考核權重,落實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積極下放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權限,提高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加大金融對小微企業園開發建設和入園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雛鷹行動”培育企業主動授信、批量投信,鼓勵開展動產融資和信用貸款。引導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特別是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實行針對中小企業的供應鏈、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存貨擔保融資等新型融資方式,支持中小企業開展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融資租賃等。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掛牌上市融資,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發揮政府產業基金作用,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支持“雛鷹行動”培育企業。
(八)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工程。聚焦重點行業,圍繞供應鏈整合、創新協同、數據共享等產業發展關鍵環節,探索實踐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新模式。鼓勵龍頭大企業開放創新鏈和供應鏈,構建基于互聯網的分享制造平臺、協同創新平臺。搭建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實現以數據為紐帶的大中小企業創新協同、制造協同和資源共享,營造新型產業創新生態。支持大企業、互聯網企業、軟件開發商等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開發一批工業應用程序(APP),到2022年開發集成5萬款以上,為廣大中小微企業提供專業、精準、適用的服務。
(九)實施產業集聚發展工程。加快規劃建設和改造提升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創新平臺。鼓勵在產業聚集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園區、工業園區、特色小鎮等產業平臺布局建設小微企業園,健全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到2022年,累計建設小微企業園1200個以上,推動10萬家小微企業入園集聚發展;四星、五星級小微企業園達到100家以上,創建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20家左右。
(十)實施公共服務供給工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進企業服務綜合平臺和長效機制建設,整合涉企部門服務職責,健全政策直達、解難幫困、精準指導、專業服務、督查評價等功能,完善省市縣三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培育一批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機構,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精準服務。到2022年,基本實現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縣(市、區)全覆蓋,培育省級以上示范服務機構(平臺)100家以上。
三、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雛鷹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制定目標任務,并定期通報進展情況。省市縣三級聯動,建立覆蓋各培育階段的“雛鷹行動”企業培育庫,每年篩選確定入庫企業,開展分類指導、精準服務、監測評價、動態跟蹤。
(二)強化政策扶持。落實好國家和省出臺的增值稅率下調、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降本減負等優惠扶持政策。各市、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對“雛鷹行動”培育企業的扶持力度。
(三)優化發展環境。探索建立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并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及時總結各地在實施“雛鷹行動”、破解發展難題、推進梯度培育、優化發展環境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培育樹立一批典型示范企業,推廣成功發展模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