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在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應予以退學。今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還印發通知,要求各校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和學業考核。
教育部印發的通知中指出,個別研究生培養單位在研究生培養過程、師德師風、學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學術不端、論文作假等問題發生,暴露了導師責任還未完全落實,研究生學習和自我管理主動性還不足。
有教育學者就表示通過對研究生嚴格實施限時畢業的做法,就是在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的監管。
南京大學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操太圣:以前從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好像入學比較難一點,但是出口相對來說比較松一點,就是所謂的嚴進寬出。但現在從教育部一些政策的出臺中,我們能夠看到,對于高等教育質量的關注比以前強調得更多了。
今年以來包括中山大學、北航、中傳等不少知名院校都發布了清退研究生的公告。今年10月,中山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發布了名為《2019年秋季學期超過學習年限研究生退學處理公告》,稱根據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分別為5年和7年,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學校可予退學處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新學期開學前,稱67名博士和8名碩士研究生已超過最長修讀年限,經研究不再保留學籍,按退學處理。
今年3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發布了《關于對2019年即將達到學習年限研究生的學籍預警》。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副院長 詹亞力:出臺這個《規定》也是讓學生在校期間能夠集中精力搞研究,如果你沒有或者不是為了搞研究,你趕快調整自己的發展方向,《規定》將起到非常好的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