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原標題:信心更足 定力更強 步履更穩——有關人士解讀《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
編者按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充分肯定了我國民營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有力舉措,為民營企業未來發展指明方向。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以前所未有的勇氣和決心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在主動作為中穩預期、增定力、添信心,用實際行動證明民營經濟發展的舞臺十分寬廣。
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面向未來,盡管挑戰諸多,但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征程中,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們定將不忘創業初心、提振發展信心、增強創新決心,擁護和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為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對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有重要意義。”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專訪時表示,《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立足于民營企業改革發展首個中央文件的總體定位,在做好與現有政策體系銜接的基礎上,兼顧管用、有效的治標之策和長期制度建設,提出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力求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好發展環境,規范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激勵企業家改革創新,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預期。
“七個著力”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
改革開放40余年,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在回答此次《意見》在改革方面有哪些突破時,該負責人表示,《意見》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從制度層面著眼,更多地用改革的方法,破除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完善推動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制度框架,重點突出“七個著力”來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
著力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堅決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切實消除在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如支持民營企業以參股形式開展基礎電信運營業務,以控股或參股形式開展發電配電售電業務。再如,要求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和明顯超過項目要求的業績門檻等。
著力完善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聚焦民營企業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健全政策體系,完善政策執行方式,破解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如針對融資過程中民企與國企地位上的不平等,提出健全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再如,針對民營企業應收賬款回收難問題,提出完善清理拖欠賬款長效機制。要求加快及時支付款項有關立法,建立拖欠賬款問題約束懲戒機制,提高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的拖欠失信成本等。
著力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堅持執法、司法等各環節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的人身、財產合法權益,為民營企業家創造更多安全感。如針對民營企業執法司法中對民營企業的保護問題,提出健全執法司法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機制。再如,針對現實中“有限責任無限化”等問題,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等。
著力推動民營企業改革創新。支持引導民營企業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主動進行結構性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激發改革創新動力,不斷做強做優。如要求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技術轉化等項目時,要平等對待不同所有制企業。再如,提出鼓勵民營企業因地制宜聚焦主業加快轉型升級,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暢通市場化退出渠道,完善企業破產清算和重整等法律制度等。
著力促進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引導民營企業筑牢守法經營底線,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民營企業家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如提出引導民營企業聚精會神辦實業,認真履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責任,實施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促進計劃,幫助民營企業家實現事業新老交接和有序傳承等。
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府服務意識和能力,暢通民營企業與政府的溝通渠道,理直氣壯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如鼓勵各級政府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完善陷入困境優質企業的救助機制,完善對民營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服務模式和服務鏈條。再如,針對部分地方政府守信踐諾不到位,提出建立政府誠信履約機制等。
著力推動支持民營企業各項政策落地見效。不斷完善工作體系,健全政策落實機制,強化示范引領,營造良好協洽的社會氛圍。如建立領導協調機制,將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體系。再如,在各類評選表彰活動中,平等對待優秀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研究支持改革發展標桿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示范城市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等。
引導民營企業練好自身內功
針對《意見》專門提到民營企業自身改革發展的內容,該負責人表示,要實現民營經濟長期高質量發展,除了要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民營企業自身也要不斷改革、積極創新、規范經營、練好內功。前者是外部制度保障,后者才是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動因和動力源泉。
他指出,民營企業自身的高質量,首先體現為具有競爭力的企業制度,也就是現代公司治理制度。改革開放以來,一大批民營企業積極推動企業制度創新,建立了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經營管理水平穩步提高,企業活力、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但也要看到,部分民營企業管理水平相對較低,企業治理機制不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不完善,制約了民營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身制度建設,也是黨的十九大強調“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應有之意。
據介紹,《意見》在提出為民營企業營造良好的市場、政策和法治環境的同時,突出“雙向發力”,強調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健康發展,通過加強自身改革,完善法人治理,實現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明確提出引導民營企業深化改革。這里強調的是,支持民營企業深化改革,要立足于引導和鼓勵,而非行政手段干預。”該負責人說,《意見》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加快建立治理結構合理、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現代企業制度,尤其是要鼓勵民營企業制定規范的公司章程,完善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制度,明確各自職權及議事規則。民營企業只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才能實現企業科學決策、規范內部管理,才能解決民營企業發展瓶頸,提升核心競爭力,進一步發揮民營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意見》還提出鼓勵民營企業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優化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科學規范的勞動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推動質量、品牌、財務、營銷等精細化管理,從而提高民營企業吸引人才能力,提升民營企業經營效率,激發民營企業創新活力,增強民營企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在提出優化公司治理的基礎上,針對部分民營企業熱衷于鋪攤子、上規模,輕主業、輕研發,在環保、社保、質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規范、不穩健甚至不合規合法等問題,《意見》還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加強創新,鼓勵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優化重組,引導民營企業聚精會神辦實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實現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這些政策舉措能否真正落地,能否轉化為民營企業真正的獲得感,關鍵在于抓好落實。”該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從健全機制、完善細則、做好解讀、跟蹤問效等入手,推動形成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共識,做好改革政策舉措的系統集成,進一步放大改革總體效應,讓有含金量的措施實實在在地見到效果、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