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記者 王優玲) 記者25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等六部門近日印發《關于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強化有效監管,將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態化。
一是加強從業主體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范圍中注明“房地產經紀”或“住房租賃”,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二是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房源信息應當滿足真實委托、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網絡信息平臺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信息。
三是規范租賃住房改造行為。各地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防范住房租賃金融風險。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作出明確要求。加強對采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的高風險住房租賃企業監管。
五是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當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平臺應當具備機構備案和開業報告、房源核驗、信息發布、網簽備案等功能。
六是建立住房租賃常態化管理機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銀保監、網信等部門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建立多層次住房租賃糾紛調處機制。
近年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為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住房租賃市場還存在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等問題,侵害租房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六部門強調,各地要以意見出臺為契機,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堅持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銀保監、網信等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加大監管力度,持續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優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讓群眾租房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