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穩就業工作提出了六個方面重點舉措。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和社會穩定的“壓艙石”。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提高就業質量和人民收入水平。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前不久,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強調,要穩定就業總量,改善就業結構,提升就業質量,突出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這一系列重要論述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就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此次,《意見》細化到8個領域,涉及26條具體舉措,涵蓋了加強對企業金融支持、規范企業裁員、挖掘內需帶動就業等,旨在持續激活就業市場活力。不難發現,這26條措施全面體現了“穩就業”的總體要求,同時又與時俱進,擴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含金量。
“穩”的底氣更充足。今年前三季度,我國GDP同比增長6.2%,宏觀經濟的穩定為就業穩定打下了堅實基礎。同時,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解決人民群眾就業問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就業之穩,促經濟之穩、社會之穩、人心之穩。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193萬人,提前實現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100萬人以上的目標。同樣值得關注的是,我國10月份的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僅為5.1%,環比下降0.1個百分點,低于5.5%的預期控制目標。數據最有說服力,其背后詮釋著“穩”的良好態勢。
“穩”的舉措更精準。進一步做好明年穩就業工作,需要持續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拿出實實在在的“干貨”。比如,《意見》在做“加法”方面,主要包括通過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準等政策支持企業穩崗,通過挖掘內需、加大投資、穩定外貿、培育壯大新動能拓展就業空間等開發更多就業崗位。此外,針對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在做“減法”方面,涵蓋了研究適時進一步降低進口關稅和制度性成本,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等措施。通過做好“加減法”,有利于持續激發就業和創業的積極性。
“穩”的方式更靈活。新業態是穩定就業的強大動能。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背景下,靈活就業特別是新就業形態,需要在穩就業中發揮更大作用。《意見》切中當前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發展中的痛點,給出了下一步發展的方向和指引。比如,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研究完善支持靈活就業的政策措施,明確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用工、就業服務、權益保障辦法等等。無疑,這些“靈活就業”方式,對于促進穩定就業和多元化就業都有著重要意義。
國務院26條穩就業措施,必將進一步增強吸收就業的能力,匯聚穩就業強大合力,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和就業局勢持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