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衛健委緊急出臺疫情防控地方標準12項,并于2月29日正式實施,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標準供給。
本次首批出臺的疫情防控12項地方標準內容涉及疫情防控管理、衛生消毒要求等,涵蓋農貿市場、公共場所、養老機構、工業企業、學校、社區等民生重點領域和復工復產保障要求,既貫徹了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總結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又結合浙江疫情防控實際,吸收“五色圖”“健康碼”等首創經驗,同時,啟動長三角標準一體化協作機制,吸收江蘇等地方標準做法。在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發布疫情防控系列標準,完善應急管理標準體系,為更科學、更精準疫情防控和企業快復工、快復產提供標準供給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