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為加強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管理,日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啟用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子系統”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為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實施,加強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管理,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現有“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系統”基礎上開發了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子系統”),用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實施安排,子系統于2020年5月15日起上線試運行,2020年6月1日正式啟用。
二、子系統用戶子系統用戶包括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標準委有關業務部門、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等單位。
三、子系統新增功能子系統支持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項目提出、立項、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對外通報、技術審查、批準發布、標準復審、標準實施信息反饋以及計劃項目調整、標準修改單等主要業務。
子系統在保持現有制修訂系統全流程管理的基礎上,主要新增如下功能: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歸口方面。子系統按照標準歸口管理關系,將現行有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計劃項目相應歸至國務院有關部門賬號下,并使用該賬號操作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和標準復審等各類業務。
(二)項目提出方面。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子系統中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可在子系統中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技術委員會可在子系統中草擬強制性國家標準立項建議,選擇提交至有相應管理職能的國務院有關部門,供部門研究決策。社會公眾和企業可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提出立項建議。提出新項目應在線填報基本信息,按照模板編制項目申報書和標準草案等必要材料。
(三)標準征求意見方面。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階段必須同時通過組織起草部門網站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子系統為組織起草部門提供了發起征求意見的功能,在子系統中上傳征求意見稿、完善必要信息后可自動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啟動征求意見,并實時查看意見反饋情況。有關征求意見稿、擬定實施過渡期等信息應與組織起草部門網站內容保持一致。
(四)標準對外通報方面。在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的同時,組織起草部門應發起標準的對外通報程序。需要通報的,在子系統中填報通報表單后提交標準委;無需通報的,填寫無需通報的結論和理由并提交標準委審核。項目必須履行上述程序后,再進入下一個環節。
(五)委托技術委員會方面。國務院有關部門在項目提出或者組織起草階段,都可在子系統中委托有關技術委員會開展標準制修訂工作。接受委托后,技術委員會可在子系統中開展起草、技術審查等工作,并上傳相關技術文件。
(六)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管理方面。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時,應在子系統中按格式要求錄入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從2020年6月1日起,新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前言中不再標注起草單位和起草人。標準發布后,公眾可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到起草單位和起草人。
(七)標準復審方面。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標準復審后,復審結論為“繼續有效”的,可在子系統中直接填寫結論;復審結論為“修訂”的,應在子系統中提出修訂項目的立項材料;復審結論為“廢止”的,應在子系統中提交建議廢止的公文。
四、子系統使用方式子系統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系統”登錄,在首頁通過“強制性標準管理”導航后進入。登錄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與“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系統”的用戶名、密碼一致。
五、技術支持及聯系方式用戶可在系統登錄頁面的“系統資料下載”中下載《系統操作手冊》。如在子系統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至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
聯系人:葉子青
電話:010-65001011轉131
郵箱:yezq@sac.gov.cn
QQ群:25576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