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規性原則:企業標準化工作必須是在遵守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標準的前提條件下進行。
2.需求導向原則:企業標準化工作應以滿足相關方需求、市場競爭和生產、經營、管理、及時進步等為導向開展。
3.系統性原則:企業應權衡、協調各方關系,關注企業外部標準化活動并適時調整、優化企業內部標準化規劃、計劃及標準體系,確保標準化工作協調有序進行。
4.協同原則:一是企業的標準化工作要同企業的中心工作協同進行,二是要同產業鏈上的其他企業尤其是上下游企業協同。
5.適用性原則:建立標準體系應當緊緊圍繞企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針對企業的自身運作特點,制定實現企業方針、目標的標準化工作方針與目標。
6.效能性原則:以實現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目標為驅動,對企業經營效益、員工的工作績效,實行可量化、可考核的標準化管理,達到預期效果。
7.持續改進原則:遵循PDCA循環管理辦法,保證企業標準體系動態持續地改進。
8.全員參與原則:營造領導帶頭、全員參與、外部標準化活動及實施相關標準的環境,養成全員自覺執行標準的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