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里,企業準入有了統一門檻。10月9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日前,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和上海、江蘇、浙江一市兩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正式公布實施。
“圍繞統一、便捷、集聚三大關鍵詞,《實施意見》為示范區內企業登記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模式等9項工作提供了一把標尺。”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進一步降低企業進入市場的制度成本,推動市場經濟要素在示范區內自由流動。
《實施意見》通過統一企業從開業到注銷全生命周期辦理流程,為實現政務服務互通互享互辦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和技術基礎,讓企業享受一體化發展帶來的紅利。在示范區內,企業新設將統一實現“一表申報、一窗領取”,兩天辦結包括企業設立、公章刻制、涉稅事項、就業參保四個環節在內的全部相關業務手續。
“一網通辦”也實現迭代升級,企業辦事更加便捷。《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設立線下“一體化示范區服務專窗”,并在現有30個辦事事項的基礎上,增加了企業全生命周期30個高頻事項的異地申報、異地辦理。
《實施意見》首次允許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字樣,進一步釋放名稱資源,凸顯示范區內企業的品牌效應。
據了解,此次改革是長三角地區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協同機制,在市場主體準入領域率先實踐跨行政區劃一體化治理模式的積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