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73-2017《企業標準化工作 評價與改進》明確了企業標準體系評價和改進的要求,旨在指導企業形成自我驅動的企業標準體系實施、評價和改進機制,幫助企業提高整體績效,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本標準既可用于指導企業自我評價和改進,也可用于指導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外部評價。
1.評價策劃
企業標準體系評價應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嚴謹、全面準確、注重實效等原則。企業標準體系評價的依據包括: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企業標準化方針、目標,企業標準體系系列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體系及相關文件等。在展開評價工作時,評價組應結合企業所屬行業特點、企業規模、產品質量信息、標準化工作現狀,識別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關鍵環節,形成評價方案或評價計劃任務書,任務書需明確評價范圍、依據、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評價時間安排以及評價組的組成、任務分工等。企業申請第三方評價時,提交的材料應至少包括:企業標準化工作評價確認申請表、企業自我聲明、企業標準體系表、企業組織架構圖、企業標準化工作自我評價報告以及其他支撐性材料。如果企業涉及對“產品實現標準體系”進行適當刪減的,還應說明刪減情況及其理由。2.評價實施
企業標準體系評價基本分為450分,加分項50分,總分滿分500分。分為標準化組織機構(30分)、企業標準體系(210分)、實施、評價與改進(210分)、加分項(50分)四大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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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評價企業應首先識別相關方的范圍(包含:顧客、企業所有者和股東、企業員工、供方和合作伙伴、社會公眾等),并對各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進行分解。在此基礎上,企業需進一步識別上述需求和期望所涉及的企業內部關鍵過程、資源和要素,從而確定相應的標準化對象。例如,顧客對于企業所生產的產品質量方面的需求通常涉及產品設計、生產和售后等關鍵過程,其中,產品設計程序的關鍵過程所對應的標準化對象就是產品實現中的設計和開發標準。另外,企業還應將自身所適用的外部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中的相關要求轉化為企業標準,并將其納入相應的企業標準體系中。例如,《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可轉化為企業標準,并將其納入基礎保障標準體系中的人力資源標準體系中。文件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a.標準化管理機構建設和運行情況:標準化組織機構及職責文件,圍繞企業發展戰略制定的方針、目標、規劃和計劃等,考核或實施情況;b.標準體系構建情況:企業標準體系需求分析,企業標準體系結構圖,企業標準體系表、編制說明以及相應標準文本;c.標準實施情況:標準實施過程,標準查詢及其他相關記錄;d.其他相關標準化工作情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等相關記錄;e.標準化成效情況:企業標準體系建設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情況。文件評價時,評價組還應抽取必要的標準文本用于現場評價核查。 &2
現場評價現場評價可采用查看、詢問、操作演示、結果復核、查閱資料或報告記錄、調查統計等方法。現場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a.標準化意識:員工標準化基礎知識掌握程度、參與標準化培訓等情況;b.標準掌握情況:員工對本崗位有關標準的掌握程度;c.標準實施情況:工藝流程、關鍵環節、現場管理、設備設施、產品、半成品、原材料檢驗驗證等與標準內容有關的符合性及執行標準的情況;d.標準體系:覆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標準體系整體運行狀況及動態維護情況。根據評價工作的實際情況,評價組匯總形成評價報告。對于評價中發現的不符合項,評價組應提供整改建議,包括:糾正措施、驗證要求、整改時間等。企業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評價組驗證是否符合要求。
3.體系改進
企業標準體系改進主要適用于以下情況:企業適用的標準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目標和其他要求發生變化;企業標準體系運行、標準實施和評價提出的糾正措施、預防措施和改進要求;根據顧客、其他相關方反饋意見,以及與產品(服務〉有關的測量、檢驗、試驗結果,或者出現有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時,都可能需要對企業標準體系進行適當改進。
企業標準體系改進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a.改進并提升標準化活動的戰略與策略;
b.調整企業標準體系結構、改進和完善標準內容;
c.提高標準化人員的素質,調整人員結構,提升人員技能;
d.改進設備設施與原材料狀況,滿足新工藝、新技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