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GB/T 1.2—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2部分:以ISO/IEC標準化文件為基礎的標準化文件起草規則》。該文件規定了起草以ISO/IEC標準化文件為基礎的國家標準化文件需要遵守的總體原則和相關規則,與GB/T 1.1共同構建了不同路徑下起草標準化文件的規則體系。
GB/T 1.2—2020代替了GB/T 20000.2—2009《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國際標準》和GB/T 20000.9—2014《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9部分:采用其他國際標準化文件》,以GB/T 20000.2—2009為主,整合了GB/T 20000.9—2014的內容。此次修訂由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86)提出并歸口,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為了嚴格遵守ISO/IEC規定的規則,避免版權糾紛,需要對文件適用的我國標準化文件,以及起草所依據的國際標準化文件的范圍進行調整,即將適用的我國標準化文件嚴格限定為國家標準化文件、將依據的國際標準化文件確定為ISO/IEC標準化文件。另一方面,從指導我國國家標準化文件起草的實際出發,需要將GB/T 20000.2和GB/T 20000.9整合修訂為一個標準化文件,并進一步調整文件的結構,完善文件的內容。
GB/T 1.2—2020以ISO/IEC 指南 21《區域標準或國家標準采用ISO/IEC標準和其他標準化文件》為基礎起草,遵守了ISO/IEC 指南 21的原則和精神,規定了更加明確的起草規則。一是界定了國家標準化文件與對應ISO/IEC標準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二是確立了以ISO/IEC標準化文件為基礎起草國家標準化文件的總體原則和要求,給出了起草步驟;三是明晰了規范性要素中引用文件代替的規則及處理情況;四是厘清了“封面”“前言”“規范性引用文件”“參考文獻”等相關要素和附錄的編寫規則。
GB/T 1.2—2020的發布將促進采用ISO和/或IEC標準化文件的規范化和應用效率,促進我國采用的標準化文件得到國際承認和各國的相互認可,從而促進我國對外貿易和國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