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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團體標準發布后的實施推廣工作?
為了保障團體標準在發布后的實施推廣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團體標準的發布機構可以:
(1)在標準立項時,讓起草工作組提供推廣應用方案;
(2)在標準發布后,及時組織成員和標準利益相關方進行宣貫培訓;
(3)利用各種媒體平臺對標準進行宣傳推廣;
(4)與標準起草單位或會員單位等采信方簽署采用承諾書;
(5)用第三方合格評定方式推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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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相關的知識產權涉及哪些方面?
一般來說,團體標準涉及的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商標和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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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有版權嗎?
團體標準擁有版權,即著作權,以下稱版權。
團體標準在制定過程中,需要付出智力勞動,具有獨創性智力成果的屬性,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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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的版權應當如何處置?
團體標準的版權應當由標準起草工作組和標準發布機構以讓渡協議等形式約定。建議參考UL、ASTM等標準化組織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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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出現了抄襲等侵犯他人著作權行為,應由誰承擔責任?
按照權責對等原則,著作權歸屬誰,誰承擔責任。
通過讓渡協議,著作權歸屬社會團體的,社會團體負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負責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反之,其他機構或個人有抄襲團體標準的行為,社會團體有權對具體抄襲者進行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