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電動汽車產業高速發展,綠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但是,適應高寒環境的電動汽車技術發展緩慢,嚴重制約了電動汽車在廣大高寒地區的應用普及。2017年,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吉林省汽車工業協會聯合發布的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的團體標準(T/GHDQ 4-2017),為高寒地區動力電池提供了標準支持,截至目前,該團體標準已經起草了69項。
據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秘書長李日光介紹,汽車工業最大的特點是要有標準,才能進行生產,沒有標準先行,汽車制造不能保證質量,電動汽車產業也是一樣。
據介紹,在2017年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的團體標準基礎上,2018年根據汽車制造企業相關實踐和應用又進行了修訂,新的團體標準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標準的起草指導人包括汽車行業著名院士郭孔輝和李駿。標準起草主導單位為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組織實施。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是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團體標準試點單位,試點內容就是建立高寒地區汽車標準體系,目前,高寒地區汽車標準體系建設已進入了國家標準化工作布局。
標準起草單位涵蓋了中國一汽、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東北師范大學、吉林大學、中車長客等單位,目前已經起草了69項團體標準,其中對純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在零下20℃、零下30℃和零下40℃溫度下的性能指標進行了規定,為產業發展和純電動汽車技術創新起到了助推作用,全國很多車企都以這個標準作為參照。
近年來,我國電動汽車產業高速發展,全新的產業體系和消費觀念逐步改變著汽車行業的發展格局。但是,能夠在南方地區正常使用且性能優越的大量電動汽車,在高寒氣候環境下幾乎無法啟動,即使能夠行駛,續航里程也會大打折扣。原因在于,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受氣候環境影響較大。據了解,現行國家標準主要針對零下20℃至零上55℃溫度范圍內的動力電池性能指標進行了規范要求。而在我國高寒地區,特別是東北、內蒙古、新疆等地區,冬季低溫普遍在零下20℃至零下30℃之間,極端天氣可低至零下40℃以下。
李日光說:“目前,電動汽車在高寒地區的使用的確存在諸多問題,需要下大力氣進行技術攻關,但電動汽車僅就電池說電池是片面的,高寒地區電動汽車的整車制造也不能忽視,因為汽車制造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需要在電子電器、輕量化等方面協同并進,實現汽車的整體一致性和穩定性。”
李日光表示,我國高寒地區對電動汽車有著極大的市場需求,為了確保電動汽車在高寒氣候環境下能夠正常充電、啟動和行駛,且能夠達到一定的續航里程,就要對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在高寒環境下的性能提出更高要求,為企業生產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提出產品性能標準,也為用戶提供選擇產品的參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