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主要內容如下:
表1第(1)欄所述產品應符合第(2)欄所述相應印度標準。
強制使用標準標志:應根據“2018年印度標準局(合格評定)條例”附表-Ⅱ中的計劃-Ⅰ,在印度標準局(BIS)的許可下貼上標準標志;法令中的任何規定均不適用于出口貨物或商品。
和認證和執行機構:印度標準局(BIS)應是表1第(1)欄所述產品的認證和執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