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標準化戰略,進一步發展壯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團體標準,按照《2021年工業和信息化標準工作要點》,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百項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布, 2021年度百項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正式啟動。
“浙江制造”團體標準
以“國內一流、國際先進”作為標準的統一定位和要求,貫穿標準研制全過程、全要素,全面確保標準先進性。已制定的標準不僅全面覆蓋現行強制性標準要求,而且部分關鍵技術指標優于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且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參考并采用國際先進標準要求,全面體現國內一流企業一流產品的技術水平,引領行業技術提升。
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積極支持“浙江制造”團體標準進行申報,特公開征集,聯合“浙江制造”團體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共同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申報的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應至少實施6個月以上(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且技術水平較高、應用效果較好,對促進質量品牌提升、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較強引領作用,具備較好的系統性和體系性。重點支持具有創新性、先進性和國際性的團體標準開展應用示范,主要包括:
1
填補國家和行業標準空白的創新性團體標準;
2
技術指標全面嚴于或優于現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先進性團體標準;
3
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同步推進國際標準制定的團體標準。
二、申報材料
1
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2
團體標準發布文件(或復印件);
3
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書(點擊“閱讀原文”下載);
4
團體標準的正式發布文本;
5
團體標準應用情況證明(點擊“閱讀原文”下載);
6
對于已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需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
三、申報工作安排
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對企業“浙江制造”團體標準的申報材料進行接收、整理和匯總等工作,并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進行聯合申報,請各有意向單位于2021年7月21日18點前報送材料至省品聯會郵箱1013528734@qq.com。
聯系方式:
朱秀霞 0571-8578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