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培育我省對外貿易競爭新優勢,特制定本行動計劃。期限為2021—2023年。
一、總體要求
加快推進我省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智慧化、貿易便利化和服務優質化,把跨境電子商務打造成為我省參與雙循環的新動力、開展制度創新的新引擎和穩外貿的重要支柱。全省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總額突破5000億元、年均增長30%以上;培育和引進5家以上年交易規模逾百億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50家以上年銷售規模逾10億元的標桿企業、500家以上年銷售規模逾億元的“金牌賣家”和5萬家以上出口活躍網店,跨境電子商務知名品牌達到200個以上。聚焦國際貿易新渠道、新主體、新品牌、新隊伍、新空間,將我省建設成為平臺集聚、主體云集、服務高效、生態完善的跨境電子商務強省。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發展,打造國際貿易新渠道。
1.發展各類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培育和引進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帶動制造商、貿易商、服務商以及支付、物流企業發展,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生態圈。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建行業性垂直平臺和獨立站,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用戶群,提升核心競爭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市、縣〔市、區〕政府。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強與境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合作。鼓勵國際主流、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在浙江設立運營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浙江企業的溝通維權機制,開展多維度資源對接。支持我省企業通過收購或參股等方式在境外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有機融入當地貿易生態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二)培育龍頭企業和中小網商,打造國際貿易新主體。
3.壯大應用主體規模。加大對細分類目銷售冠軍企業的培育力度,大力招引頭部企業在浙江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支持傳統外貿、制造和流通企業通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推動數字化轉型。支持專業批發市場向線上線下互動、內外貿一體化方向發展。支持老字號、歷史經典產品等拓展海外線上市場。鼓勵創業青年積極投身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創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市場監管局、團省委,各市、縣〔市、區〕政府)
4.推進“產業集群+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以打造品牌、構建產業鏈供應鏈為抓手,建設好省級產業集群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試點。加快提升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水平,為適應跨境電子商務小單、高頻、定制等特點提供支撐。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縣〔市、區〕政府)
(三)支持數字化營銷,打造自主國際新品牌。
5.推動企業品牌化、品質化發展。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境外商標注冊和國際認證,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收購外國知名品牌。引導企業加強維修、退換貨等售后服務能力,提升消費者滿意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6.推進數字化營銷。支持企業借助境外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短視頻等開展品牌推廣。推廣跨境直播新模式,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上線直播。探索開辟商用跨境網絡通道。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辟浙江商家專區。大力發展線上展會,打響“浙江出口網上交易會”品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委網信辦)
(四)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打造國際貿易新隊伍。
7.加強人才培養和社會培訓。構建政府、高校、社會、企業多方聯動的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體系。鼓勵高校成立跨境電子商務學院或設立相關專業,支持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技能培訓。(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商務廳)
8.壯大多層次人才隊伍。把跨境電子商務相關領域人才納入緊缺人才目錄,鼓勵各地出臺更大力度的住房、就醫、就學等方面人才配套政策。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運用激勵措施更好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組織開展企業家跨境電子商務專項培訓,提升企業家數字化應用能力。把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提升政府部門管理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省商務廳,各市、縣〔市、區〕政府)
(五)擴大開放合作,開創高質量發展新空間。
9.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借助中國-中東歐國家博覽會等經貿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推介、招商和貿易活動。加強與各類投資和貿易促進機構合作,拓展境外工作聯系網絡。(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外辦、省貿促會,各市、縣〔市、區〕政府)
10.推進區域跨境電子商務協作。加強省內外海關合作,便利我省以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方式報關的貨物到省外轉關。支持義烏市打造長三角地區鐵路運郵中轉中心,支持寧波市發揮海運物流優勢,擴大優質服務輸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杭州海關、寧波海關、省郵政管理局)
11.探索國際規則和標準合作。探索跨境數據有序流動等方面的規則,參與世界海關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對電子商務規則的研究。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等國際合作對話機制下,探索共建跨境電子商務規則。發揮國際標準化組織電子商務交易保障技術委員會作用,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研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商務廳、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六)推進供應鏈智慧化。
12.構建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體系。打造與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公海鐵空立體式物流通道。加快發展國際快船、中歐班列等運輸模式,開辟更多跨境電子商務專線。加快構建國際快遞智能骨干網絡,推進國際郵件互換局和國際快件監管中心省內布局,提升郵快件集散能力。培育和引進龍頭快遞物流服務商,鼓勵建設集貨倉。(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13.加強航空物流通道建設。優化全省貨運機場貨運功能和空間規劃布局。加大國際航線開發力度,構建橫向錯位、縱向分工、國內通達、全球可達的航空貨運協作網絡。提升航空口岸貨物安檢和通關效率,逐步實現24小時預約通關。(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杭州海關、寧波海關、省郵政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監管局、省機場集團)
14.大力建設海外倉。鼓勵企業通過自建或租賃等方式建設海外倉,提升海外倉體系化綜合服務能力。強化境外資源共享,深化省級公共海外倉建設,擴大企業服務面。(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15.積極發展供應鏈金融。深化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探索建立跨境數字供應鏈協同平臺。鼓勵銀行創新金融產品,探索開展各類電子商務貸款業務。研究推出出口信保新模式。推動上規模的電子商務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責任單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浙江銀保監局、寧波銀保監局)
(七)推進貿易便利化。
16.深化監管體制機制創新。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創新監管方式,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便利化水平。推進跨境電子商務與市場采購等外貿新業態融合發展,便利跨境電子商務貨物出口。推動完善現有監管模式下稅收、外匯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積極向國家相關部委爭取先行先試政策。(責任單位:杭州海關、寧波海關、省稅務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17.便利跨境電子商務支付結算。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銀行系統直聯模式辦理收結匯業務,允許電子商務企業憑交易電子信息進行跨境結算,鼓勵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降低結算成本。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多元化電子商務領域支付服務。(責任單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18.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新優勢。積極爭取進口正面清單擴增、購買限額提高和醫藥等特殊品類商品準入管理試點政策。加快推進保稅倉儲設施建設。探索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態創新,發展保稅倉直播銷售等模式。優化退貨流程,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退貨通道。抓好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創新商品溯源方式,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八)推進服務優質化。
19.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鼓勵建設公共服務中心。支持各方參與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資源整合,打造本地化全鏈條服務。推動區塊鏈、人工智能、5G等新技術應用,探索解決跨境信息流、物流、資金流中存在的信用、支付等方面問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各市、縣〔市、區〕政府)
20.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強化土地等要素保障,鼓勵各地規劃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招引大型平臺建設線下產業園。推薦優秀的產業園參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杭州海關、寧波海關、省郵政管理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九)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21.創新治理機制。堅持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加快推進商務信用體系和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評價的分類管理機制。支持杭州互聯網法院、跨境電子商務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國家中心、商事仲裁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治理體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22.加強組織保障。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承擔起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主體責任,強化財政支持,完善配套政策。省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主動服務,推進重大事項、關鍵政策和制度創新,及時協調解決問題。
附件:浙江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重點工作清單
附件
浙江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重點工作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