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經信裝備〔2021〕183號
省級各有關單位,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統計局:
為更全面、準確、科學反映我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情況,根據《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省經信廳、省統計局聯合編制《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統計分類目錄(2021年)》,現予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領域
《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統計分類目錄(2021年)》確定的領域為:智能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先進環保裝備、現代能源裝備、綜合交通裝備、高端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裝備、特色專用裝備、檢測與監測設備、關鍵基礎件等十大重點領域。
二、統計分類原則及方法
(一)統計分類原則。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為基礎,結合《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相關要求,對我省高端裝備制造業各重點領域按所屬內容和相關性,分為門類、子門類和小類(詳見附件1)。
(二)統計方法。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采用行業法統計,即子門類和小類行業中的所有企業均納入統計范圍。
三、統計監測范圍與頻率
對全省及各市高端裝備制造業(規模以上工業)主要統計指標進行月度和年度統計監測。
四、工作要求
高端裝備制造業統計是完善高端裝備動態管理體系的基礎性工作,有利于各地完善高端裝備發展政策措施。各地經信、統計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
附件: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統計分類目錄(2021年).doc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統計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