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強國戰略的重要論述精神,根據全省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部署,結合杭州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強市為目標,實施制造業低效整治、創新強工、招大引強、質量提升四大攻堅行動,加快推動制造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為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城市范例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通過三年攻堅,基本形成產業空間集聚、集群優勢凸顯、創新動能強勁的高質量發展格局。
質量變革邁上新臺階。
制造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四分之一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標準240項,培育“品字標”品牌企業200家,新增規上制造業企業1800家,規上制造業R&D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突破2.3%。
效率變革實現新突破。
規上工業畝均稅收達到45萬元,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達到240萬元,規上制造業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達到39萬元/人,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13%以上。
動力變革煥發新空間。
工業投資年均增長10%以上,招引落地10億元以上重大制造業項目120個;力爭取得30項填補空白的核心技術重大成果;淘汰落后及整治提升企業700家以上,盤活低效工業用地2萬畝以上,騰出用能60萬噸標準煤,減碳120萬噸。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低效整治攻堅行動。
1.全面排查高耗低效企業。參照省制造業高耗低效企業分區域分行業指南,明確相關標準,采用動態排摸、分類建檔、閉環管理的方式,對制造業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摸清企業用地、用能、產出等情況,動態更新杭州市高耗低效整治企業清單。(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業。依法依規對高耗低效企業開展檢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處置;對其他高耗低效企業,通過整體騰退、兼并重組、搬遷入園、改造提升等方式,實施“一企一策”,對標提升,達標銷號。(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3.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開展“兩高”項目評估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堅決進行處置。對擬建“兩高”項目加強節能審查,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控制目標的新增能耗項目嚴格落實能耗減量或等量替代措施。每年建成市級以上綠色低碳園區2家、綠色低碳工廠80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4.優化工業空間布局。以工業用地空間集聚為重點,編制工業用地專項規劃,推動新增工業項目向產業平臺集聚,產業平臺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工業用地。(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5.推進平臺整合提升。持續推進開發區(園區)整合提升,培育一批制造業“樣板園區”,新培育四星級以上小微企業園25個。對因規劃調整需整體搬遷且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支持其在開發區(園區)內置換工業用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6.全域整治低效用地。區分改造提升、政府收儲、生態復墾、轉型發展等類型,加快工業用地有機更新。對全市閑置工業用地依法依規加快處置,對用而未盡工業用地具備獨立分宗條件的,由屬地政府協商收回,或依法轉讓給其他制造業投資主體。優化供地模式,強化項目遴選論證,對用地規模較大的項目實行規劃預留。進一步完善“標準地”指標管控體系,新增工業用地實現100%“標準地”模式出讓。積極探索混合產業用地供應新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二)實施創新強工攻堅行動。
7.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實施“尖兵、領雁、領航”等重大、重點研發計劃,加強硬核科技攻關,每年實施15項、謀劃15項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8.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高水平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新增省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60家,力爭3年技術交易總額突破750億元。每年新增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80項。(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9.全力打造高能級科創平臺。加快推進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創新策源地建設,打造綜合性科學中心。新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2家、省級重點實驗室5家、省技術創新中心3家、新型研發機構6家。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年均承擔國家重點項目30項以上,年均新增高新技術企業300家以上,R&D投入強度10%,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2800億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
10.做專做精制造業創新主體。聚焦標志性產業鏈及關鍵細分領域,每年培育單項冠軍企業5家;聚焦關鍵元器件、零部件等基礎領域,每年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0家、隱形冠軍企業15家。遴選專精特新培育企業300家以上,建庫實施動態跟蹤服務。每年新增高新技術企業15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2000家。(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三)實施招大引強攻堅行動。
11.加強重大產業項目招引。聚焦三大科創高地、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與央企、軍工企業常態化對接,確保每年省市縣長項目工程中制造業項目數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率達到50%以上,當年落地項目投資完成率達到10%以上。組建1000億元規模的杭州創新基金,加大對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的投資力度。(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委軍民融合辦、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12.強化產業跨區域遷移管理。搭建企業遷移管理平臺,加強企業外遷預警,落實屬地政府安商、穩商、富商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力的屬地政府負責人采取約談、考核扣分等負面激勵措施。明確工業企業在市域內遷移機制,支持企業在市域內有序遷移、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13.大力推進上市企業資本重組項目落地。高質量推進實施“鳳凰行動”計劃,新增融資1500億元以上,重點投資高端制造業項目,新增并購重組金額350億元以上,落地一批補鏈強鏈項目。每年動態保有重點上市后備企業300家以上、報會(交易所)企業30家以上,實施一批上市募投項目。(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
14.加強工業項目管理服務。搭建工業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強化項目落地履約監管,對新供工業用地實行“建設期+投產期+剩余年限使用期”分階段權證管理,構建土地賦權與承諾兌現掛鉤機制。(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市建委、市生態環境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審計局)
(四)實施質量提升攻堅行動。
15.全面提升品質標準。推動質量強業、強企建設,每年新增省、市政府質量獎9個,力爭中國質量獎取得重大突破。制(修)訂國際標準5項以上、國家標準45項以上,培育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產業質檢中心。提升品牌競爭力,每年培育“品字標”品牌企業65家以上,培育“浙江出口名牌”和“杭州出口名牌”75個,推廣“浙江制造精品”125項。(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16.全面實施數字化技術改造。持續深化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每年實施數字化攻關項目100項、省級重點技改項目100項,新增工業機器人8000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7.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深化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建立科技型上市企業知識產權綠色通道,發布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分布圖,推進中國(杭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錢江海關)
四、政策舉措
(一)強化資金保障。
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讓收入[含市級、區縣(市)級]的1%以上作為“騰籠換鳥”專項周轉資金,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等。統籌優化市工業與信息化財政專項資金,強化政策集成,突出績效導向。加強宣貫、引導,落實落細研發費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科技局)
(二)全面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
出臺新一輪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政策,優化評價體系,加大評價結果運用。探索建立優質企業豁免機制,當年度畝均綜合評價結果為A類的企業可免于執行有序用電、大氣污染防治、應急停產或執行最低限產比例。(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統計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國網杭州供電公司)
(三)規范工業用地管理。
嚴守300平方公里工業用地規模底線,存量工業用地改變用途的按1:1.2比率執行占補平衡。每年新出讓工業用地1萬畝以上(其中新增出讓工業用地不少于6000畝),供應比例不低于年度土地供應總量的30%。嚴格工業用地界定,強化產業項目準入審核,確保新出讓工業用地用于工業項目。出臺工業用地二級市場管理辦法,嚴格規范工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行為,促進土地要素回歸生產資料本質。強化制造業職住保障,重點支持產業園區統一規劃、統籌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發改委)
(四)實施產業引育“一盤棋”。
強化產業投資市域統籌力度,形成全市重大產業項目招引工作內部競爭有序和外部競爭有力的良好局面。出臺企業遷移管理辦法,對市域內遷移的一般規模企業,統計數據、企業稅收及存量稅收區級留存部分歸遷入地,遷出地在企業遷移過程中不得設置障礙,不得追溯已兌現的獎補資金和其他優惠政策。對市域內遷移的一定規模企業,由遷入地和遷出地具體協商稅收利益劃分,或由市“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領導小組協調解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技改貸投放力度,發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特許經營收費權等抵質押綠色信貸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對“騰籠換鳥”新增投資項目融資需求優先給予中長期貸款支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市發改委)
(六)強化制造業人才保障。
大力實施杭商名家培育工程,加強企業家和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生態。支持行業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積極組織職業技能競賽,持續推進技能人才評價改革。(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市“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實施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市經濟運行工作專班工業專項組調整為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工作專班。市經信局負責牽頭實施低效整治攻堅行動,市科技局負責牽頭實施創新強工攻堅行動,市投資促進局負責牽頭實施招大引強攻堅行動,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實施質量提升攻堅行動。各區、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立專班化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區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市“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新制造業計劃辦))
(二)加強督查評價。
建立定期督查評價通報制度,實施月督查、季通報、年總評,強化爭先創優。對工作成效突出、督查情況較好的區、縣(市),優先推薦申報省政府督查激勵事項,對督查情況較差和評價排名靠后的區、縣(市)進行通報約談。(責任單位:市新制造業計劃辦、市經信局)
(三)加強服務指導。
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深入實施“三服務”2.0版,進一步完善干部聯系企業機制,打造閉環式全程服務,解決企業最迫切的難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典型經驗、推廣最佳實踐,發揮典型引領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市新制造業計劃辦)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由杭州市“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