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惠企政策十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工作要求,推進科技惠企政策扎實落地,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有力科技支撐,特梳理制定相關科技惠企政策如下:
一、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更大力度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行動計劃,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擴大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受惠面。
三、落實技術轉讓等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實施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補助政策。對省領軍型創新團隊實行500萬元、1000萬元兩檔分檔資助。實施省海外工程師引進計劃,所聘企業在上一年度內支付每位海外工程師的年薪在5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給予所聘企業20萬元資助,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50%。
五、實施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獎勵政策。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國家級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排名前20位的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的獎勵,三年內不重復獎勵。
六、實施企業研發國際化獎勵政策。鼓勵企業通過并購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研發投入總金額高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按核定研發投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依托企業建設的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國際聯合實驗室,績效考核優秀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七、實施省技術創新中心補助政策。支持領軍企業牽頭,整合產業鏈上下游優勢創新資源,按照市場化原則、多元化投入創建省技術創新中心。每家中心省財政經費給予首次5000萬元的支持,5年內省財政補助經費不超過2億元,市縣財政合計補助經費不低于省級財政補助經費的2倍。
八、實施科技小巨人培育政策。優先支持新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承擔省級重點研發項目。鼓勵市縣財政按科技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的20%予以獎補,每家不超過100萬元。
九、實施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固定資產投資在3億元及以上且軟投入不低于5%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軟投入強度不足5%的,申報單位牽頭承擔1項及以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3項及以上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或申報單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也可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納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采用獎勵和預支相結合的方式給予用地保障。支持企業建設小試中試基地,對提供行業服務、市場化運營的小試中試基地,簡化環評、能評、安評等審批流程,適當放寬畝均稅收、畝均收入等指標。
十、實施科技企業融資政策。聯合相關金融機構推行“浙科貸”專屬融資政策,科技“小巨人”、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省級以上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的企業、科創板企業和納入科創企業重點名單企業、26縣重點科技企業,免抵押擔保貸款額度在同類型企業標準上增加30%以上、貸款期限再增加1年以上、同等條件下享受最優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