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紹興2月25日訊 (記者 金漢青) 2月24日,記者從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3月1日起,《紹興市柴油動力移動源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下稱《辦法》)將正式施行。此舉將強化“柴油動力移動源”污染防治,特別是對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等在內的柴油動力移動源尾氣排放污染的管控和治理“加碼”,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數據顯示,紹興本地移動源尾氣排放對PM2.5的影響達30%左右,位居各類污染源首位,其中又以使用柴油的移動源排放占比最大。“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存在污染物排放量大,監管困難等問題。”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方林苗說,《辦法》全面總結前幾年當地全力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的經驗做法,同時結合新形勢下的新標準、新要求,提出了更具操作性、實效性和針對性的條款。
據了解,《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柴油動力移動源責任體系,細化相關部門職責,強化部門執法聯動機制,明確了區、縣(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柴油動力移動源排氣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增設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柴油動力移動源的污染防治職責。《辦法》還明確對柴油動力移動源實施環保分類管理,將柴油動力移動源分為低、中、高以及超標排放四級,提出了較為嚴格的低排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