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3月7日訊(記者 蔣欣如 共享聯盟義烏站 張旦萍)前不久,省人大常委會公布2022年立法計劃,詳細介紹今年立法工作及其重點。
繼續審議項目4件、提請審議項目12件、預備審議項目16件,調研論證項目24件。56件立法項目,數量創省人大常委會歷年立法計劃之最。
促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條例、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修訂)、平安建設條例、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規定……一部部列入立法計劃的“重量級”法規,或保障中心工作,或緊扣改革發展大局,或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浙江為什么要為這些項目立法?今年的立法計劃透露出哪些信號?如何確保立法工作精準切中要點?讓我們一起從今年的立法計劃中,看浙江共同富裕雄心。
體系化推進
護航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
年度立法計劃項目中,促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條例可以稱得上是絕對“C位”。
這無疑是一部具有挑戰性的法規——共同富裕涉及方方面面,要用一部條例涵蓋,放眼全國乃至全世界都沒有先例可供借鑒,難;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與探索實踐同步出臺促進條例,難上加難。
對于條例草案的起草,省委社建委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副處長黃澄表示,這是一項為全國共同富裕探路先行的開創性工作,有利于實現改革與立法相銜接、相促進,充分發揮立法對示范區建設的推動和保障作用,“根據省委的部署安排,我們已經全面啟動條例編制工作,并制定了精確到月份的計劃,確保條例起草有序、順暢。”
作為示范區建設的法治保障根基,條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言而喻。為了形成“有干有枝有葉”、可在全國復制推廣的示范區建設法規制度體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專門成立共同富裕制度體系建設專項工作小組,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委社會建設委、省司法廳牽頭,成員包括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辦、省經信廳等30余家單位。
“應當形成一批立法清單,與改革清單相配合,做好立法與改革間的銜接工作。”“綜合立法重點可以聚焦城鄉融合發展,專項立法切口一定要小。”“不僅要聚焦法規,職能部門的規章也很重要。”在2月15日召開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立法協調小組第四次會議上,與會單位展開了熱烈討論。示范區建設的立法框架輪廓逐漸清晰——以促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條例為基礎,逐步健全各領域具體法規,推動形成“1+N”的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法規制度體系。
體系化推進,這是浙江立法在面對重大改革時放出的大招。在去年出臺的地方性法規中,可以找到護航共同富裕的身影。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中“共同富裕”理念貫穿始終,在總則部分就明確促進鄉村振興應當統籌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三大差距”,通過立法促進農業全面提升、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醫療保障條例作為全國首部醫療保障領域的綜合性創制性法規,統一各地醫保政策,規范醫保公共服務,健全醫療保障基金籌資機制,充分保障人民群眾享受更優更高的醫療保障待遇和服務。
當然,以法治護航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不僅要明確“浙江做什么”,也要清楚“浙江要什么”。“從去年8月起,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深入走訪、調研相關廳局,已初步梳理出30余條示范區建設涉及需要調整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清單。”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之后將結合示范區建設情況繼續深入開展研究,形成一攬子清單,積極爭取國家授權,為共同富裕體制機制創新釋放更大的制度空間和法律空間。
固化制度經驗
關注民生關鍵事
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對浙江推動民生建設、保障民生需求、釋放民生紅利提出了新要求。固化發展中的制度經驗,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標志性立法成果,從而推動解決一批民生關鍵大小事,已成為浙江地方工作的鮮明做法和經驗。今年提請審議項目中,就有好幾張浙江“金名片”。
在浙江,如何快速判斷某地的平安狀況?查詢平安浙江指數即可。如今,平安浙江指數已成為人民群眾獲知所在地或關注地平安狀況的“晴雨表”和社會風險的“預警器”。 2004年5月,省委作出《建設平安浙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定》。從此,浙江邊實踐邊總結、邊探索邊完善,走出了一條富有浙江特色的平安建設、社會治理新路子。
隨著內涵的不斷豐富、領域的不斷拓寬,平安浙江已超越傳統意義上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原有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已不能適應新階段發展的現實要求。“大平安”理念下,新時代的平安浙江,呼喚一部涵蓋更全面、內容更豐富的平安浙江建設條例。
“早在2020年上半年,省委政法委就已經考慮給平安浙江建設立法。”平安綜治督導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條例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就是破解當前平安浙江建設中亟需解決的實際問題,固化風險閉環管控的“大平安”機制、縣級矛調中心建設等基層社會治理領域特色亮點做法,進一步提升百姓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從過去的創制性立法中,我們可以窺見立法與改革如何同頻共振,回應群眾新期待。2018年,浙江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引起全國廣泛關注,為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注入強勁動力;2020年,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通過,成為全省民營企業發展的“強心劑”“定心丸”,有力應對疫情帶來的影響和沖擊;2021年,浙江通過全國首部公共數據領域地方性法規——公共數據條例,給浙江海量公共數據共享、利用按下“加速鍵”,同時也系上了“安全帶”。
今年2月中旬,全省各縣(市、區)陸續進入兩會時間。會上最受大家關注的,莫過于由人大代表差額票決選出來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人大代表票決,找到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約數。經過多年實踐,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已成為浙江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今年,省人大常委會計劃就這一“金名片”制定法規,進一步推動票決制規范化、制度化。
立法切中民生關鍵事,離不開充盈的民意和完善的民主制度體系。“我們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志愿者的作用,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在立法協商中的重要作用,實現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立法。”在介紹2022年工作安排時,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田夢海說。
立改廢釋并舉
發力突破改革深水區
仔細翻閱年度立法計劃,會發現今年修訂法規數量較多,創近年之最。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修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共有6部修訂地方性法規將于今年繼續審議或提請審議,超過擬審議總數的三分之一。
“大家最關注的通常是新法規的制定,事實上,立法形式遠不止制定一種。特別是從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修改、廢止、授權、決定、清理等多種立法形式被更靈活、更常態化地運用。‘立改廢釋’并舉,能夠使立法更有效率,也更好地體現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部法規的修訂,往往意味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法規修訂要實現的,就是向關鍵處發力,確保改革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順利推進。這一點,在全省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當下,有著更重要的意義。
從去年11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初審的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修訂草案中,就能看出浙江自貿區的發展脈絡。2017年4月1日,浙江自貿試驗區正式掛牌。同年12月27日,省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成為浙江自貿試驗區的“基本法”。
2020年8月30日,國務院批復同意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區,成為全國首個明確擴展區域的自貿試驗區,在原有舟山區域的基礎上新設立了寧波、杭州和金義片區。之后,浙江金斯頓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金小民感覺到了跨境業務的明顯增加,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等保障顯得尤為重要。新型國際貿易能否得到法律層面的支持,成為不少自貿區企業關心的事。聽聞條例即將修訂,金小民笑了,“這真是一場及時雨!”
作說明時,省商務廳負責人將修訂草案稱為“浙江自貿試驗區2.0版建設更加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條例修訂草案在原基礎上突出數字化改革為引領,圍繞“五大功能定位”進行整體重塑。在強化現行條例有關“大宗商品資源配置”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新型國際貿易促進”“國際航運與物流樞紐”“數字經濟發展示范與先進制造業集聚”三個章節。總則部分也相應調整,對部分適用范圍、目標和功能定位、自貿區發展的總體要求以及容錯免責機制等作出了規定。
修訂所要付出的時間和精力并不亞于新條例制定。為了使條例修訂草案契合發展實際,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省司法廳和省商務廳,先后赴杭州、寧波、金華、舟山等地調研,多次征求省級有關單位和11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并通過網絡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修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解決中小企業在培育、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推動解決就業,促進人民增收;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加強對刷單炒信、虛假交易、“二選一”等網絡競爭失序行為的監管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交易秩序;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完善我省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制度,提升固體廢物監管處置和風險防范能力……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關鍵處,省人大常委會統籌考慮“立新廢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地方性法規好不好,經過“體檢”就知道。省人大常委會已探索實行地方性法規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法規的宣傳、實施和監督,推行法規實行情況主動報告制度,加強立法后評估,建立常態化清理機制,打造法規制定、實施、完善的閉環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