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浙經信人事〔2022〕45號 文
各市經信局、人力社保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號)和我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機電制造、信息技術、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等6個專業,以及暫不具備設置正高級評審委員會條件的專業。
二、申報評審條件
機電制造、信息技術專業申報評審條件按照省經信廳、省人力社保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機電制造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江省信息技術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浙經信人事〔2019〕144 號)執行,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等四個專業申報評審條件按照省經信廳、省人力社保廳《關于印發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等四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經信人事〔2020〕166 號)執行,申報人員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執行。申報人員需在“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登錄路徑為“浙江政務服務網-數字經濟系統-浙企要素-人才服務-浙里工程師-繼續教育”)登記,申報時上傳年度學時證明。
三、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zcps.rlsbt.zj.gov.cn)進行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登錄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錄入職稱管理服務平臺。
(三)審核推薦。申報人員所在地經信、人力社保部門登錄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接收材料并審核后,推薦至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省直單位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查后,推薦至省經信廳,由省經信廳審核后推薦至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賬號與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相同,自行注冊。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相關材料下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專業范圍》《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填報要求》《行業協會或專家推薦表》,請在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首頁-高級職稱評審-2021年度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計劃-其他相關附件中查詢下載。
(二)申報推薦時間。網上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6日,所在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4月19日,各地市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材料寄送。申報對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由各地市經信或人力社保部門統一寄到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
(四)申報審核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評價條件和規定程序,組織開展審核、推薦,事業單位人員按照評聘結合要求(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申報推薦,確保申報推薦質量。
五、聯系方式
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黃犇 0571-88228291,石潤潤 0571-88228292。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號信息技術大廈1207室。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2月28日